长沙县公安局: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公安局: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公安局警务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说明:

1、项目预算:*******.00元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划分,本项目属于“工业”行业。

二、相关标准

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项目清单及参数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元)

合计

(元)

1

警用三接头皮鞋

(提供样品)

鞋头:圆头;颜色:黑色

款式:三节头制式皮鞋

鞋面:真皮头层黄牛牛皮;面皮厚度:1.2~1.4mm

内里:猪皮

鞋底:高耐磨橡胶大底(含胶量10%),耐折次数(10万次)

鞋口深度:6.5±0.2cm(不含跟)

鞋跟高:3±0.2cm

1175

422

******

2

风雨衣(提供样品)

风雨衣上衣为荧光黄,下裤为藏蓝色

1. 面料:聚氨酯涂层雨衣布

1.1.面料纤维成分:100%涤纶(聚氨酯涂层)

1.2.纱支:83dtex/36f×83dtex/72f

2. 里料、裤腰:涤纶网眼布

2.1.56dtex/24f涤纶长丝,网眼结构:三空一,质量:45g/m2

1175

530

******

3

夏裤(提供样品)

1.纤维含量:聚酯纤维 50%,绵羊毛 50%,允许偏离±3%;

2.pH 值:4.0-7.5;

3.甲醛含量:≤20mg/kg;

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5mg/kg;

5.耐酸汗渍色牢度:原样变色:≥4-5 级,白布沾色:≥4级;

6.耐碱汗渍色牢度:原样变色:≥4-5 级,白布沾色:≥4级;

7.耐皂洗色牢度:原样变色:≥4-5 级,白布沾色:≥4 级;

8.耐水色牢度:原样变色:≥4-5 级,白布沾色:≥4 级;

9.耐摩擦色牢度:干摩:≥4 级,湿摩:≥4 级;

10.耐光色牢度:≥4 级;

11.水洗尺寸变化率:±1.0%;

12.断裂强力:经向:≥590N,纬向:≥490N;

13.撕破强力:经向:≥25N,纬向:≥25N;

14.单位面积质量:150g/m2(允许偏离±3%);

15.纱线密度:经纱:9.0tex×2,纬纱:17.0tex,允许偏离±3%;

16.织物密度:经向:385 根/10cm,纬向:370 根/10cm,允许偏离±5 根/10cm;

17.起球:≥4-5 级;

18.异味:无;

1175

135

******

4

大檐帽(提供样品)

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Nm80/2×Nm80/2

1175

50

*****

5

凉帽(提供样品)

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Nm80/2×Nm80/2

1175

47

*****

6

雨鞋(提供样品)

颜色:黑色;等级:一等品;

材质:DOP,邻苯二甲二辛酯,PVC 聚氯乙尤其烯组成;

技术参数

1. 里料:100%聚酯纤维里布;

2. 耐割口增长(mm):≤1

3. 加热减量(%):≤0.2

4. 成鞋耐折性能:裂口长度:≤7.2 新裂纹:无裂纹 帮底(围条)开胶:无开胶无裂面)

5. 后帮相对部位高低差,mm:≤3

6. 溢料,mm:≤3

7. 拉伸强度:左 ≥12.5 MPa右 ≥12.5 MPa

8. 拉断伸长率:左 ≥410% 右≥410%

9. 粘合强度左 ≥0.6 N/mm右≥0.6 N/mm

10. 漆膜伸长率: 左≥110%右≥110%

11. 拉伸强度老化性能保持率: 左≥85%右≥85%

12. 成鞋防漏性:无空气泄露

13. 鞋帮厚度:左≥2mm右≥≥2mm

14. 鞋帮耐折性:连续屈绕******次无裂纹

15. 鞋帮拉伸性能:定伸应力4~4.6N/mm2;扯断伸长率:≥360%

16. 外底花纹:至少鞋掌与后跟部分应有向右侧边开口的花纹

17. 外底厚度:外底花纹高度≥2.5mm;

外底耐折性:连续屈绕*****次,切口增长≤1mm

1175

67

*****

注:以上产品的技术参数均按公安部及采购人需求进行编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验收合格。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投标人提供展示样品,具体要求:

序号

样品

数量

单位

颜色

尺码

1

警用三接头皮鞋(男)

1

黑色

41码

2

风雨衣(男)

1

上衣为荧光黄、下裤为藏蓝色

175/96B

3

夏裤(男)

1

藏蓝色

175/86

4

大檐帽

1

藏蓝色

58

5

凉帽

2

藏蓝色

58

6

雨鞋

3

黑色

41

备注:所有样品上禁止作任何标记、标注,如出现投标人名称或生产来源等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实施要求

(一)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若在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必须符合GB*****-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或优等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或优等品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纽扣不褪色、拉链顺滑、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4、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按照采购人指定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

5、货物送到采购人,验收合格交由使用单位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中标人免费负责调换,并在4个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三)售后服务要求

1、量体服务要求

在采购人约定的时间里,免费负责为采购人提供上门一对一量衣服务,为采购人员工量体裁衣和统计型号,按实际量取的尺寸制作。如采购人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则采购人有权为其另行安排量体时间。上述补充量体的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提前1到2天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量体师在规定的时间前往采购人所指定的地点完成补充量体工作。由于中标人量体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产品包装

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详细装箱单,箱内需另附同样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再准备一份总单作为核对用途。每件衣服均要缝部门、姓名及尺码等标签,方便发放和日后洗涤分辨。由于包装或标签不符合要求,部门名称错误、姓名错误、部门与姓名不匹配等,采购人可随时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全部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相关标准。

3.2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产品实施“三包”,质保期为壹年。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受理。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法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4.2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售后机构,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如钮扣、拉链等)。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返工期限不超过7天,返工率不超过5%,超出5%部分按每件贰佰元扣除款项,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采购人验收前要求中标人提供交货清单一份。

5、由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货物抽样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6、中标人应将选定的面料、服装样品款式送采购人确认方可生产。

7、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用户前48小时通知采购人,以方便采购人接货。验收方式为到货验收,必要时双方共同抽样送省级及以上国家法定机构进行破坏性检测;检测结果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相关标准,则视为该批产品不合格,中标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按采购人要求重新组织生产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8、验收时检测费及检验消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仲裁检验费用和检验消耗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县公安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95%,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

二、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查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退换货、包装、装卸、搬运、制作费、机器设备使用费、加班费、税费税率、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的,则不含税价格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价,以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如果税费减少,则采购人应支付的款项应作出相应减少;对于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中标人应退还税费差额部分。采购人在支付合同项下每一笔款项前,中标人应当按照采购人开票信息及要求开具并提供等额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中标人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

3、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每逾期一日,采购人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4、中标人未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货物及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1%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中标人应原路退回,且采购人还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5、中标人履行其他义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并按【3000 】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中标人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达【 3 】次以上或服务不达标达【 3 】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已支付的费用中标人应原路退回,且采购人还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6、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采购人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