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电厂原1号主变安置招标公告
大化电厂原1号主变安置招标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拟对“大化电厂原1号主变安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合作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化电厂原1号主变安置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大化电厂是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的所辖企业,位于红水河中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城,距南宁市132km,是红水河第六级梯级电站,电厂改扩建后装设5台轴流转浆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4×114MW+1×110MW,发电机-变压器接线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1号主变压器是在1980年生产的,自从1983年机组开始投入运行至今该主变运行已超过30年。计划于2014年12月开始对1号发电机组的原1号主变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更换,更换后的原1号主变作为备品存放。
(二)招标范围:
对大化电厂原1号主变作为备品进行安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原1号主变至存放地点(中标单位厂房或仓库)的运输。
2、原1号主变在存放地安装前试验及检查、现场安装、安装后试验。
3、原1号主变作为备品每年维护、试验及场地租赁费。
(三)实施时间:
时间预期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元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本工程项目的范围、要求、规范、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并具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业务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投标项目的财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技术能力、现场检修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及质量问题。
(5) 主要人员的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管理、安装、高压试验、质量控制与保证的有关人员,必须具有参与类似工程管理、安装、高压试验、质量控制、验收的经验。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确保本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和移交。
(7)投标人应具2个及以上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项目施工的业绩(在投标截止期前36个月),并均具有2年及以上商业运行经验,且经运行证明效果良好,须附上运行用户证明,并提供证明单位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9)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履约信誉,近三年内无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查原件)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4年11月03日~2014年11月08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本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直接送达(或彩色电子扫描文件)向招标人报名。同时请提供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
2、地点:广西大化县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计划经营部
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广西大化县广西桂冠大化水力发电总厂计划经营部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将另行通知投标人。
九、对于投标人在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投标人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工程的情况,可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电发电总厂计划经营部联系。
招 标 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地 址: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南
户 名: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开 户 行: 大化工行河南支行
行 号:********6509
电 话:(0778)*******
传 真:(0778)*******
E-mail: ********@qq.com">fyh********@qq.com
邮政编码: 530800
联 系 人:韦富琼
联系人电话:1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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