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沽口炮台复建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大沽口炮台复建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
2.采购项目名称:大沽口炮台复建可行性研究
3.采购项目内容:(包括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种类、参数;服务的技术水平、需求等)
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4.采购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大沽口炮台遗址系目前国内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近代海防遗址之一,1988年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
据考证,现存大沽口炮台遗址是天津市迎接香港回归大型庆典活动的重点工程(天津市庆祝香港回归主会场设在该炮台),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在该炮台遗址上复建的“威”字炮台其年代、形制、规格、材料等均未经文史专家论证,实为“四不像”,仓促堆砌而成。
有关文物历史专家建议:在文物保护法允许的条件下,对原遗址进行保护性挖掘,裸露原貌,并在“震”字炮台遗址上按照历史资料予以复建,以尊重历史,真实还原大沽口炮台鼎盛时期的防御体系。这不仅是文物历史学者、专家的热切期盼,也是现任文物工作者的神圣职责与使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03年受天津市塘沽区大沽口炮台遗址管理所委托,承接了《大沽口炮台保护总体规划(2005-2020)》编制工作(该规划于2006年8月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因此对大沽口炮台历史背景、遗存价值、构成、保护要求、利用规划等方面都已有一定的认识和研究。是开展本次项目研究的有利条件。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1958年由梁思成和刘敦桢先生创办的、我国较早涉足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的科研单位。该所原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983年之后历经一系列改革与名称变更,现隶属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是一个集产、学、研为一体的企业科研单位。
历史所具有国家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建筑设计工程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是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
本所事业发展领域为中国建筑历史研究和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技术咨询、科研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历年来科技成果和咨询项目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所技术工作团队28人,其中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技术人员8人,中级技术人员14人;具备硕士、博士学位者占70%以上;所内具备逾50年积累的大量历史资料;办公科研设备按照现代先进标准配置,以上条件均为高效率、高质量的研究和咨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撑条件。
建筑历史研究所完成过大量与本次项目研究任务相近的项目咨询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世界文化遗产高句丽王城、王陵与贵族墓葬、元上都遗址、丝绸之路第一批申报点(16个)、土司遗址、嘉峪关(长城),重要国保单位西夏陵、齐临淄故城、楚纪南故城、二里头遗址、渤海国上京龙泉府等项目的现场保护展示工程;四川桃坪羌寨、福建赵家堡修缮工程;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博物馆二期扩建工程等。项目技术结合了世界先进保护和展示理念,并达到了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上述实践将有助于本次项目的正确定位及顺利推进。
6.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单一供应商: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A座12层东
7.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专业人员应至少为项目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该项目组由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所长陈同滨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基本包括原规划技术组成员,并增加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技术力量,是多专业联合并在行业中具备领先地位的技术团队。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所长陈同滨是《大沽口炮台保护总体规划》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背景,遗产内涵和价值特点有深入了解,同时可保证项目工作与前期保护工作的系统衔接。
陈同滨同志长期在文物保护一线工作,主要从事国家重大文化资源中世界遗产和大遗址的研究与保护,主持了17项省部级课题和大型世界文化遗产长城、故宫、莫高窟、高句丽、丝绸之路和中国诸多大遗址等重大规划和现场展示工程,涉及全国文保单位近400处;获省部级奖等12项,多用于国内外示范与交流。该同志对于遗产类型、保护理念、保护对策等各方面引入国际最新理念,结合我国实际,对中国遗产保护的特点有着丰富的积累和体会,在行业中保持了领先的地位。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CAG)是2000年4月由原建设部四家直属的建设部设计院、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和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组建的大型骨干科技型中央企业,除了具备相应资质和极为丰富的工程经验,还在基础研究、政策研究、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科研成果转化以及为行业技术发展、集成创新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付清远: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汤羽杨:北京建筑大学 教授
8.公示的期限:2014年11月4日-11月10日
9.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
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联系人及电话:丛庆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部 ********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丛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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