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托盘搬运车、交流电动搬运车等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托盘搬运车、交流电动搬运车等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托盘搬运车、交流电动搬运车等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BXL-TP-22-15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包西车辆段现就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辆段托盘搬运车、交流电动搬运车等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包,托盘搬运车;2包,交流电动搬运车;3包,无线调车灯显设备;4包,缓解弹簧检测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该设备或涵盖类似设备; 4. 报价设备须通过局集团公司及以上技术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包头市九原区厂汉村包头西车辆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2年6月9日09时03分起至2022年6月15日16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包头市九原区厂汉村包头西车辆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6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包头市九原区厂汉村包头西车辆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西车辆段

详细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厂汉村包头西车辆段

电话:132*****115,唐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包西车辆段-陈振华

电话:0472-*******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包西车辆段

日期:2022年6月9日

,呼和浩特,包头

标签: 电动搬运车 车辆段 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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