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耕地后资源调查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耕地后资源调查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耕地后资源调查评价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后资源调查评价采购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后资源调查评价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后资源调查评价采购,预算:95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项目(标段)废标(经市级财政单位批准的除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
2、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提供投标企业的2011年及以来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或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的合同业绩2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4日9时30分。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史桢)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投标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投标。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投标事宜联系人:史桢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在报名后,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9,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4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3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一)、工作范围
大庆市本级五区: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大同区。
(二)、工作任务
在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调查评价技术体系,开展调查评价和数据库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等。
1、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以二次土地调查和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国土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以图斑为单元,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分别以区级行政区域内地方、农垦系统为统计单位进行数据汇总,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掌握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总体状况;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议。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基础上,开展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潜力规模调查。
2、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
以2009年度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中各地确定的“不稳定耕地”图斑为基础,以省下发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作为参考,按照国家新的“不稳定耕地”类别标准进行分类转换,补充调查质量等级、利用状况,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不稳定耕地”数据库。对“不稳定耕地”后续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调查。
以2009年度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对比二次土地调查与199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确定耕地增加的市、县。对二次土地调查增加的耕地,扣除1999年以来通过变更调查纳入耕地的面积、已纳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耕地面积以及调查精度提升、耕地系数调整和国家停征农业税等释放出来的面积,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形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的新增耕地面积。将新增耕地调查核实成果上图入库,并对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4、数据库建设。
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利用数据库建库软件,建设符合数据库标准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数据、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调查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评价综合数据库的主要内容包括:数据完整、逻辑一致、空间定位准确度、属性数据准确,具体包括成果完整、元数据、矢量数据、权属单位代码表、汇总表格等。区级行政辖区的数据库整合工作建设完成后,利用国家下发的质量检查软件进行检查,通过后按照成果上报要求逐级上报,建设市本级数据库及市地级数据库。
5、汇总、分析和归档
(1)、成果汇总。
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为基础,对各类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进行统计汇总;对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进行统计汇总。
(2)、成果分析。
根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特点,结合其他有关资料,对各类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和分布等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社会、经济、人口、生态等情况,提出开发耕地后备资源的合理化建议,编写调查评价报告;对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的类型、分布、特征等因素进行分析,编写数据分析和政策建议报告。
(3)、成果归档。
对调查评价成果进行整理、归档。
(三)、提交成果
1、区级主要成果
(1)、区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
(2)、区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3)、区级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后续开发利用条件分析报告及政策建议;
(4)、区级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开发利用条件分析报告及政策建议。
2、市地级主要成果
(1)、市地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
(2)、市地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汇总数据;
(3)、市地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分析报告;
(4)、市地级二次土地调查“不稳定耕地”后续开发利用条件分析报告及政策建议;
(5)、市地级二次土地调查新增耕地开发利用条件分析报告及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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