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10 至 2022-06-16
撰写单位: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保障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持续良好运行,拟聘请第三方运维公司对辽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所包括的61套微型监测站及系统平台提供运行维护,同时提供数据分析服务。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提供良好的数据支撑,提升大气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项目需求

1、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标准六参数传感网络监测仪(35套)、两参数传感网络监测仪(14套)、TVOC传感网络监测仪(9套)、有毒有害气体传感网络监测仪(3套)、系统软件平台(1套)提供运行维护,同时提供月度数据分析报告24份,及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平台的其它技术服务。

2、运行维护服务目标及措施要求

2.1、运维目标

要求定期检查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监测仪器、数据传输、条件支持等运行状态,及时处理故障,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同时定期做好监测质控管理,保证数据的可溯源和可靠性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成每个微型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维护,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对设备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① 监测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②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0%(以小时值计)以上;

③ 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④ 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

注:国家技术规范、规定发生改变,按新的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2.2、运维基本内容要求

⑴监测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⑵监测设备的日常质量管理;

⑶监测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⑷监测数据的日常审核;

⑸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维修;

⑹监测设备相关辅助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

⑺监测设备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的维护及维修,保障监测设备与管理部门的通讯正常;

⑻当监测设备损坏不能及时修复,在48小时内使用备机开展监测,并同时报告环保主管部门;

⑼当监测点位需要变更迁移时,依据监测点位管理程序向用户报告,并负责监测仪器、辅助设备的搬迁和安装等具体工作。

2.3、日常巡检制度及巡检内容

⑴每天对各仪器数据进行远程检查。对于异常数据(极大、负值、连续不变等)进行分析,如有必要需和现场人员沟通,查明原因;

⑵如发现仪器出现故障,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⑶遇到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归属单位,沟通解决办法,同时报公司备案;

⑷每月对微型监测站点至少进行维护一次,检查各接插头是否完好,连接螺栓是否牢靠,颗粒物传感器清理,太阳能板表面灰尘清理,并填写记录;

⑸每季度对环境质量传感器微型站内部及表面进行清理;

⑹对于微型监测站主机相关耗材配件进行更换,校准合格后重新使用,并详细填写《耗材更换记录》。

2.4、设备日常维护要求

⑴每天对各个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和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⑵每月要对各监测设备至少进行维护一次;

⑶每季度对环境质量传感器微型站内部及表面进行清理;

⑷每年要对各站点至少进行预防性检修一次;

⑸运维技术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各种记录,每月装订、归档;

⑹微型监测站的日常维护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调整。

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仪器维护,定期完成微型监测站采样通路清理,更换传感器,确保仪器运行最佳的工作状态,故障及时修复或使用备机,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定期检查通讯传输设备、保证系统数据传输正常(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⑺微型空气监测站日常维护具体内容要求

  1. 颗粒物传感器:高压除尘枪对准颗粒物传感器进气口进行吹扫,吹扫后确认数据是否恢复正常。

    ②气态传感器:检查传感器底面是否有附着物,用高压气源从侧面吹扫传感器底表面

    ③TVOC传感器:检查传感器底面是否有附着物,用高压气源从侧面吹扫传感器底表

    ④有毒有害传感器:拆下底壳,检查传感器底面是否有附着物,用高压气源从侧面吹扫

    传感器底表面。

    ⑤太阳能板:用棉布擦洗太阳能板,确保光照充足。

    ⑥蓄电池:清理电池表面灰尘,检查电池是否有漏液现象、快接口是否松动,用万能表

    对电压进行测量。

注:重度雾霾期间PM10浓度超过500μg/m³(日均值)达三天以上,对颗粒物传感器一周进行一次维护。

2.5、定期校验和校准制度及内容要求

⑴ 微型空气监测站采用组合监督校准,每周对设备进行校准1次;

组合监督校准:微型站仪器与标准方法仪器进行科学的组合布点,实时监督并修正传感

器信号漂移,自适应学习形成适应当地环境的算法模型,从而保证微型站的数据可靠性。

⑵ 挥发性有机物微型空气监测站采用传递校准;每季度进行一次传递校准。

⑶ 对更换的仪器设备应进行校准,检查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保证系统数据的连续、准

确。

2.6、易损、易耗品的定期检查和更换

⑴ 根据设备使用手册中规定的器件使用寿命:颗粒物传感器更换周期为1年,PID传

感器紫外灯管更换周期为1年,定期更换仪器中传感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

⑵ 更换完传感器、电路板等关键部件后,应对仪器重新进行校准,在确认仪器正常后,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⑶ 每月对仪器的气路、电路板等进行检查和清洁处理;

2.7、运行服务保障

① 供方的运维工作须接受用户的检查和考核,确保各监测仪器稳定运行、数据传输正

常。所有运行维护工作过程中供方需做好记录存档,以便项目验收时核查。

② 供方应选派至少1名技术人员开展运行维护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用户有权要

求更换,该人员不得承担其它区域项目工作任务;同时安排数据分析人员按时提供数据分析报告。

③供方的故障响应时间要求为:当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应在1小时之内响应,

8小时内现场解决;每日23时~6时出现故障,应在4小时之内响应,24小时内现场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更换与原机同监测原理的备机,保证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④ 供方应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运维期间所有站点出现的运维安

全事故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⑤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是整个项目维护的基础,保证系统环境监测数据及站点信息的安

全性和保密性非常重要,要求系统运行要有较高的安全性。保证系统数据备份及自诊断便于快速判断故障点并排除。应配置严密的数据安全体系,避免非法入侵,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数据传输的连续性,防止异常情况的发生。

⑥供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

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

3、月度数据分析报告要求

利用区域内各种监测数据,结合实地情况,以国家/地方考核数据为重点分析对象,

出具常规数据月度分析报告24份,具体要求如下:

⑴分析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⑵分析本地区综合指数和PM2.5、PM10、SO2、NO2、CO、O3六项主要污染指标数值、同

比变化率及排名情况;

⑶分析辽阳市国控空气站点及其他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结合微型监测站异常数据分析。

⑷分析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占比及同比变化情况,达标天数占比及同比变化情况;

⑸分析环境综合指数及六项主要污染指标与对标城市的差距;

⑹分析微型监测站点及其他监测数据变化情况,结合异常监测数据,锁定重点污染区域

及污染源类别;

⑺分析重点监测点位、重点参数的日变化规律,锁定重点污染时段及特征;

⑻根据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工程师及时研判处理,对报警点位周边进行现场排查取证,

并将现场照片及巡检记录存档,每月将巡检报告汇总上报用户。

⑼针对本地污染情况给出管控建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6月1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备份文件允许供应商邮寄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备份文件递交至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响应)文件1份 ,正本1份(纸质),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107-13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志宏
电话:  0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运行维护 网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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