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科技馆常设展厅“阅读空间”招标公告
宁夏科技馆常设展厅“阅读空间”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科技馆常设展厅“阅读空间”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宁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9日16: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4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角)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4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角)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675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宁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敏莉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22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烨187*****675 | ||
附件: | |||
附件1 | 1.招标文件NXYB-2022-05.docx | ||
附件2 | 2.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宁夏科技馆常设展厅“阅读空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0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YB-2022-05
项目名称:宁夏科技馆常设展厅“阅读空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总体思路
为进一步加强科普核心阵地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拓展丰富助力“双减”主阵地科教资源,2022年,我馆计划在常设展厅一楼序厅东侧和二楼、三楼的部分区域改造建设“阅读空间”,为公众打造阅读学习空间,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的获得感。
二、项目简介
该项目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分别位于常设展厅一楼序厅东侧、二楼和三楼部分区域。其中一楼为半开放式阅读空间,约150平方米,配备平板电脑、蓝牙耳机等新型数字阅读设备,建成书吧、休闲、文创复合的阅读空间;二、三楼为开放式阅读空间,面积约50平方米,建成满足公众阅读休息空间,总体设计突出多元、灵动的环境建设,满足公众阅读休息。
三、设备配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型号及规格 |
1 | 异形书架 | 160.86 | ㎡ | |
2 | 二楼异形定制书柜 | 2 | 个 | |
3 | 三楼异形定制书柜 | 2 | 个 | |
4 | 弧形地台 | 23 | ㎡ | |
5 | 接待台、门禁 | 8.2 | ㎡ | |
6 | 异形定制单座沙发 | 14 | 个 | |
7 | 异形定制沙发 | 5 | 个 | |
8 | 真皮双人沙发 | 6 | 个 | |
9 | 三楼异形定制单座沙发 | 3 | 个 | |
10 | 异形定制茶几(圆形) | 3 | 个 | |
11 | 定制茶几 | 11 | 个 | |
12 | 椅子 | 7 | 把 | |
13 | 移动式组合异形格栅 | 5.25 | ㎡ | |
14 | 墙面装饰板 | 4.77 | ㎡ | |
15 |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 18.84 | ㎡ | |
16 | 吊顶天棚 | 18.84 | ㎡ | |
17 | 吊顶天棚 | 10.55 | ㎡ | |
18 | 发光亚克力字 | 6 | 个 | |
19 | 门禁 | 1 | 项 | |
20 | 平板电脑 | 10 | 部 | |
21 | 平板电脑支架 | 10 | 个 | |
22 | 漫步蓝牙无线耳机 | 10 | 部 | |
23 | 耳机支架 | 10 | 个 | |
24 | 灯带 | 10 | 套 |
四:其他要求:
1、合同履约期限:
2、投标有效期:60 天
3、质保期:
4、交货地点:
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6、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不适用。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依据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发布《财库〔2019〕19 号》为准。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政府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网页截屏为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 [2019]8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纪律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4)-(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ccgp.gov.cn/
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4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角)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A座14层(贺兰山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北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宁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街
联系方式:李敏莉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源路221号
联系方式:何烨187*****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烨
电 话: 18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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