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人民检察院窗户改造、院围墙维修工程项目
玉树州人民检察院窗户改造、院围墙维修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大曌竞磋(工程)2022-007
项目名称:玉树州人民检察院窗户改造、院围墙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6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45 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 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http://www.court.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 录的查询报告);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 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叁级)及以上资 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 《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8)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 167 号恒利大厦 1 号楼 14 楼 ***** 室;网上购买报名资料发送至 *********@qq.com ,由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确认后供应商通过《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 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 167 号恒利大厦 1 号楼 14 楼 *****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 167 号恒利大厦 1 号楼 14 楼 *****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71-*******
附件信息:
标签: 围墙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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