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招标公告

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招标公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21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36
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 61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5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因我关业务需要,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我关组织的“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项目采购,现将本次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内部评审
二、项目名称: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9万元。
四、采购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现场服务范围 主要技术要求或服
务要求
01
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 (1)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
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 1 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根据实际需求由采购人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2)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进行上线试运行;
(3)上线试运行期间中标方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中标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启动后期维护;
长沙海关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供应商为法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领取登记表。采购文件如需网络获取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ZSL*******@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5日
2.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邮寄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标书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6月16日
2.开标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办公楼五楼
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漓湘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陈铮
电 话:180*****120
户名:
开 户 行:
账 号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 类别 内容说明
1.1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
1.2 采购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
1.3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
1.4 采购
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9万元
投标基本原则
2.1 ★投标人
资格条件 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编制
3.1
投标报价 1. 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 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3. 投标报价为项目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集成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
4. 投标人本次所报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投标产品的市场价(即列表价),列表价和折扣率须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出。
5. 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
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3.2 ★投标有
效期 15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
4.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
4.2 投标截止
时间 2022年 6月15日 24:00:00(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6月16日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办公楼五楼
5.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3 评标
标准 见第五部分评分标准。
5.4 推荐中标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框架协议或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第一条 ★交货或服务时间与地点 1. 交货或服务时间:已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应答为准。
2. 交货或服务地点:海关指定服务地点。
第二条 ★付款条件 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 付款办法: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60%的合同款。
(2)项目上线运行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合同款。
3.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工程延期等情况,
由双方协商支付。
第三条 ★是否允许转包、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项目实施单位的法人或者授权人。
2.2 “采购机构”系指项目实施单位并全盘接受项目所有产权的单位或组织。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机构要求,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下载了电子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参与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商品或开发、加工、维护等服务。包括:相关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或劳务以及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2.5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
2.7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所需交纳的保证金。如果招标文件中相关包号中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则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均不适用该项目相关包号的招标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 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包括媒体公告、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招标系统通知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讯方式以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为准。
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或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须知晓因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所带来的一切风险。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文本
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
第五部分评分标准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
7.1 询问:任何已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以在下载或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提出询问的同样方式予以答复,询问不能作为投诉的前提。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招标文件第 37 条规定提出质疑。
7.2 澄清和修改:
7.2.1 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2.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
7.2.3 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内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发出,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机构将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三日前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7.3 采购机构如果需要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等活动,将会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示,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投标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9. 计量单位
9.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
★第一类文件:资格审核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
(1) 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骑缝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骑缝章)。若贵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则应同时提交贵公司有效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骑缝章);
(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复印件(复印件盖公司骑缝章);
(二)按附件格式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
第二类文件:评审证明材料:
★(一)基本文件
(1)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1;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只提供相关身份
证明即可),格式见附件 4;
(5)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商务资格证明文件
(1)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2)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以及投标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
(4) 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标准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三)技术应答文件
(1) ★《技术偏离表》:须对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中技术及服务等相关内容按附件格式逐项应答,格式见附件 9;
(2) 按照本项目需求书关于实施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对项目背景、服务内容要求的理解;详细的工作评估计划;项目实施团队组织结构及人员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项目实施计划(交货、安装、调试、测试、培训、应急措施、人员配备等对用户的有利性以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因素)及保证措施、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相关措施、风险控制措施、技术支持服务流程和规范、与相关单位的协作衔接等;
(3)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团队方案,投标人应说明为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拟成立的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包含项目实施团队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各管理机构/部门的职能以及组织机构的说明,并附上参加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主要成员个人简历表、主要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经验,并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的稳定性(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予认定);
(4)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背景、服务内容、要求以及目标、详细的工作量评估、项目进度计划、项目组织架构、团队人员分工、风险管理、服务体系、质量效果、保密管控、成果管理等;
(5) 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等。
(四)售后服务应答文件。
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上述文件中,所有带“★”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逐项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制造商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同时逐项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制造商公章,任何一项签章不完整都会导致无效投标。
3、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除另行要求外必须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以复印件代替。
11. 投标文件格式
对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已经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并签字盖章,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投标;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内容和范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出的内容,以及与所投标货物或服务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运输费、仓储费、劳务费、检验检测费、设备、物耗、保险费、各种税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 下同)。投标人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设备/服务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招标人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针式打印机除设备价格外,还须按投标报价填报原装后续耗材价格,不计入总价。如果投标人最后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其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单价、总价等要素将会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
12.3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若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12.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5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
14. 投标保证金
不适用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的相关内容不被追究。
16.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用 A4纸双面打印后装订成册,每一页都应标有连续页码,不得留有空白页(如隔页纸);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厚度不得超过 3公分(约 300页),超出部分应当分册装订。
16.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才有效。
1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
16.6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人应按包另行将开标一览表一份密封在一个的信封内单独提交(与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材料”字样。
17.2 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仍应提供内容完全一致、签字盖章完整的开标一览表
(副本)等材料。
17.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除上述标明“开标一览表材料”字样的信封以外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完整的外层信封中。
17.4 内外层信封均应:
(1) 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开标地点。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7.5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7.6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7 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在开标地点送达采购机构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8. 投标截止时间
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
18.2 采购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
18.4 采购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指定形式递交的投标。
19.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1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补充、修改材料的签章及封装等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9.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3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按本招标文件 14.1的投标保证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 样品检测
本项目不适用。
五、开标与评标
21. 开标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并出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相关授权人一致。
21.3 开标时,采购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以及采购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除了按本须知第 17条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以及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其他报价出现不一致的,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5 采购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2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行开标,投标人当场取回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
22.1 开标结束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采购人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2.2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内容,审查依据材料是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及其他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无效均被认定为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
22.3 采购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果开标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23. 评标委员会
23.1 采购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采购人代表和长沙海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23.2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评审意见,不寻求投标文件及符合规定的澄清文件以外的其他证据。
24.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4.1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明“★”号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逐项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5.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
25.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25.3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澄清、修正或撤销等形式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
(1) 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公布的相关包号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署、盖章及封装的;
(3) 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号条款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6. 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6.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技术、服务和报价等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6.2 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包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技术及服务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26.3 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述企业单位(中型企业单位除外)制造的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报价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6%)。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型的企业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2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27.2 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27.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核心产品品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28. 废标
28.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 串标
29.1 投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9.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授予合同
30. 定标准则
30.1 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30.2 采购机构不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30.3 采购机构有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不符,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处罚,并按第 30.1 条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31. 中标通知
31.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以 EMS 快递或派人领取为主,如中标人预留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遇有质疑或投诉处理改变原中标结果,采购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中标结果,同时向新的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中标(成交)通知书》自然失效。
31.2 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签订合同
33.1 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持有《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或组织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框架协议或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2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33.3 中标人在投标期间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规划书、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采购机构所有(但该知识产权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内容仍属中标人所有)。
34. 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利
34.1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10%。
35. 重新授予合同
35.1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3.1 条规定执行,采购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
七、质疑提出与处理
36. 质疑提出
36.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2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事项,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按规定直接下载相关包号招标文件或参与相关包号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
(2) 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当面送达日期或信函快递发出日期为准);
(3) 提出质疑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代理人身份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6.3 质疑函应当按附件格式通过当面送达或信函快递等原件方式向采购机构递交,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中 “采购机构相关信息”有关内容。采购机构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非原件方式递交的质疑函,格式见附件 10。
37. 质疑处理
37.1 对于依法提出的供应商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当面送达日期或信函快递收到日期为准)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
37.2 质疑答复函发出形式以 EMS快递或派人领取为主,如质疑人预留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有误导致不能及时送达,由质疑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7.3 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不符合招标文件 36.2和 36.3要求的,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或退回补充。
第三部分 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开发服务合同书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 址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开发服务,并支付相应
的报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
(二)服务方式: 。
(三)服务要求:
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 》的要求合格完成本合同内容。
2. 乙方投标过程中在承诺文件中明确的内容: 。
第二条 履行期限及地点
(一)履行期限:
(二)履行地点:
第三条 项目进度及时间要求
(一)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
工作。
(二)甲方提供项目需求后,乙方于 个工作日内交付工作。
(三)甲方提供项目需求并完成项目部署后,乙方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作。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开发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二)开发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式:乙方合格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验收报告。
(三)验收时间和地点: 。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 售后服务,自本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第六条 合同金额
(一)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将发票(原件)在甲方支付合同款之前提交给甲方,此条款作为下述付款的前提条件。
2.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60%的合同款,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项目上线运行通过验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40%的合同款,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4. 若出现财政资金不到位,集中支付延误,工程延期等原因导致甲方支付延误的,延误时间不计算在上述工作日内,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5.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6. 甲方开票信息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资料以及其他的合理支持和便利条件。
(二)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的变化,甲方需适当调整本项目有关需求或系统方案的,应及时提出,必要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三)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并满足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四)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开发服务及相关工作,
甲方有权参与本项目质量和进度的监督、验收,并对服务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确认。
(五)乙方须在服务实施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海关信息化建设有关技术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运行管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六)双方指定专人负责合作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
(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派遣其健康、熟练、有经验、有能力的技术服务人员向甲方提供项目开发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第八条 保密
(一)乙方应对其因履行本合同而从甲方获知的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数据、信息、资料等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及复制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披露成果资料,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用于同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对认定为不合格且不能提供甲方使用的成果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二)本条款在项目完成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
(三)乙方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一)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相关成果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三)第三方软件(包括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等),如需要在本项目中使用,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指出和说明海关拥有使用权。
(四)乙方不得在本合同之外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文字、代码和图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开发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弥补。
(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需要更换开发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
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意 外事件。对本合同履行不产生直接影响的意外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三)不可抗力影响结束后,受影响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四)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超过30日,双方可协商解决此后的合同执行
问题。如果双方在相应顺延的30日内未能协商一致,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破产终止
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第十三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提供担保。
(二)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
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发生变动一方承担。
(三)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肆 份,甲方执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以下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___ 项目需求附件二:保密协议
附件三:保密承诺书附件四:廉政承诺书
(本页无正文,为 项目《开发服务合同》之签字盖章页)
甲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沙分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附件一
______________项目需求
附件二
保密协议
甲 方:
乙 方:
乙方因参与甲方 项目的有关工作,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 项目的有关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场人员)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条例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范围和内容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关于本项目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
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行环境、作业平台、工作结果、图纸、样本、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 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定价
政策、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等;
3. 其他事项: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项目对方当事人缔约)和
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 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承担保密责任,不发生泄密事件;
2. 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
复制等)获取与业务无关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秘密信息;
3. 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秘密被泄露或者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的过 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约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偿其造成的损失。尚未构成犯罪的,分别追究以下责任:
1.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及/或工作人员违反此协议泄露本项目秘密信息的,但未构成泄密事件的,甲方有权将该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及/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此协议泄露本项目秘密信息构成泄密事件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有关规定执
行。
甲方: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保密承诺书
本人系 员工,受公司委派参与“ ”项目相关工作。按照项目安全保密管理要求,现做如下承诺:
一、已经完全知悉并充分理解项目甲乙双方所签署保密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将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本人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项目实施期间,支持项目甲方实施安全保密管理,接受保密培训、监管、检查。
三、完成项目交接后,清除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项目文件及材料。四、秉持职业操守,守法守信。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签字):
( 说明:本承诺书为项目甲乙双方所签署《保密协议》的附属文件,其法律效力及有效期与《保密协议》相同。)
姓名 身份证号
附件四
廉政承诺书
在调研、选型和采购供货等合作过程中,本公司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政规定,配合甲方做好廉政监督工作, 以促进双方工作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说情打招呼”、提供或收受“红包” 和礼品,以及吃请等谋求不正当利益的不正之风。我方已收到《廉政告知书》,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实行明码标价,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相关内容,不搞不正当竞争。
二、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私人接待,不为其个人兴趣爱好“买单”。
三、不采用“说情打招呼”、写条子、暗示等不正当方式影响采购等
活动。
四、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超出合同约定的用品。
五、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礼品、“红包”、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卡、购物卡、有价证券、电子购物券、会员卡等)。
六、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
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等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安排从甲方单位离职未满三年(含三年)的工作人员作为商务代表、专家或技术人员参与商务洽谈、售前交流以及合同实施等工作。
八、不直接或通过“中间人”与甲方工作人员共同或者单方面谋求不正当利益。
九、不做出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我方如出现与上述承诺不相符的情况,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我方违约责任,我方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书
重要提示:本项目需求书属内部资料,投标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机构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带★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带▲条款为重要条款,不满足将影响评分。
第一章 项目概述
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一个高效化、智能化的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将长沙海集中审像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数据抽取、数据挖掘、数据分析,形成高效的机检查验数据展示以及数据分析能力,为海关管理决策提供支撑,加快落实海关总署推动海关“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五关建设。
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建设主要围绕机检查验数据可视化应用、数据统计报表这两个模块开展工作。机检查验数据可视化应用主要依托集中审像系统提供的图像信息、单证信息、审图信息以及智能审图信息,实现对机检数据的可视化展示;数据统计报表提供海关机检查验业务中需要的工作报表功能。
第二章 业务需求
1. 系统概述
建设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提升海关对机检查验业务的实时监管。可以通过可视化大屏查看机检查验业务实时数据,为海关分析机检查验业务提供辅助,使关区机检业务更加清晰,同时系统提供定制化报表统计与导出功能,为海关免去繁琐的机检业务数据手工统计工作,提高海关工作效率。
2. 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功能
2.1. 业务总体描述
长沙海关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由用户登录(基础功能)、实时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功能、海关数据报表功能以及系统安全管理模块组成,系统通过这几个模块可实现对H986设备信息、图像信息、单证信息、人工审图信息以及智能审图信息的展示,符合海关改革发展方向,满足海关现有工作实际需要,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达到海关电子化应用系统智能化、信息化、精细化、精准化的技术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监管设备利用率,最大发挥设备监管效能,满足海关监管业务改革的更高需求。
2.1.1. 系统功能
2.1.1.1. 用户登录
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使用海关H4A单点登录方式进行用户密码认证,用户通过输入海关编号、密码进行登录。
2.1.1.2. 用户注销
支持海关用户在登录系统状态下可以对海关账户进行注销。
2.1.1.3. 实时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
2.1.1.3.1. 当前值班人员
从集中审像系统中获取当前值班人员的用户名、岗位类型并展示。
2.1.1.3.2. 当日审图时间
区分有指令和无指令两种情况,统计当日的人工审图时间。
2.1.1.3.3. 审图人员审图量情况
按照不同的审图人员,统计审图工作量。
2.1.1.3.4. 设备过机量情况
以机检设备为单元,统计数据并以折线图形式进行展示。
2.1.1.3.5. 当日完成查验车辆信息
从集中审像系统中获取当日完成查验的有指令的车辆信息,展示扫描缩略图、车牌号、图像流水号、查验结果等。
2.1.1.3.6. 审图量、有指令标箱量、有指令报关单数
展示出审图量、有指令标箱量、有指令报关单数。
2.1.1.3.7. 当日审图情况
展示集中审像结果为未见异常、风险筛查异常、图单对比异常、发现夹藏,四种结论的数量及比例。
2.1.1.3.8. 当日发现异常情况
展示当日发现异常的数据中,智能审图、人工审图结论一致的数量及比例。
2.1.1.3.9. 湖南省地图,设备状态及分布情况
展示机检设备在湖南省地图的位置,并显示各设备过机量数据。
2.1.1.3.10. 当日智审/人工审图情况
展示当日智能审图数据和人工审图数据。
2.1.1.3.11. 总机检量、智能审图量、非智能审图量
展示总机检量、智能审图量、非智能审图量的历史数据。
2.1.1.3.12. 近12月有指令机检商品TOP10
按照货值、报关单、标箱量对近12个月有指令机检商品进行排序,展示前10种商品,并显示对应的数值。
2.1.1.3.13. 关区有效商品清单情况
展示关区有效商品清单情况。
2.1.1.3.14. 最近查获信息展示
从集中审像系统中获取最近查获信息并进行可视化展示。
2.1.1.4. 海关数据报表功能
2.1.1.4.1. 设备数据绩效表
设备数据绩效表,可进行机检数据统计,支持导出查询结果。
2.1.1.4.2. 设备使用绩效表
设备使用绩效表,显示设备的过机量统计信息,支持导出查询结果。
2.1.1.4.3. 机检结论分类统计表
机检结论分类统计表,包括集装箱号、设备号、等信息,支持导出查询结果。
2.1.1.5. 系统安全管理模块
2.1.1.5.1. 操作日志记录功能
操作日志记录功能用于记录操作时间、操作人员、操作数据对象(到数据表、数据项)、操作指令(例如SQL查询语句)等信息,记录易于业务人员理解信息(例如对某条数据导出操作日志附加记录“某人某时间导出某数据表XX范围XX数据项,涉及记录XX条,数据文件大小XX”)。
2.1.1.5.2. 操作日志分析审计功能
操作日志分析审计功能,按记录的日志要素的组合条件进行日志筛选查询和展示的功能,能为日常监控和事后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审计提供支持。
2.1.1.5.3. 重点敏感业务数据操作的使用控制功能
系统应对重点敏感业务数据操作进行权限控制。
2.1.2. 系统流程
2.1.2.1. 集中审像系统数据获取流程
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从总署集中审像系统中获取审像任务数据,提取设备状态、实时业务信息、机检查验数据等信息整合成表,存储在本地数据库表中。
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通过可视化大屏展示页面进行实时数据大屏展示、历史数据分析。
2.1.3. 系统关联关系
集中审像可视化系统与其他系统关系如下:
总署集中审像系统:获取集中审像系统中机检数据信息等;
H4A系统:获取系统使用人员的海关H4A角色、权限信息。
第三章 性能要求及其他要求
1. 性能需求
总体上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保证技术先进性,保证投资的有效性和延续性,支持常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服务器和开发工具等软件平台,应能够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可伸缩、可扩展、方便移植,具有高可用性和高响应速度,并易于维护,开发部署灵活。
(1)可用性
系统7×24小时可用,可在每日特定时间段内对系统进行维护。
要求数据存取服务准确,不能丢失数据。
(2)可扩展性
系统功能扩充或使用单位增加时应不影响系统功能和结构,能够方便后续其他系统模块的扩展。
当系统数据量和访问量增大导致系统配置不能满足要求时,尽可能通过仅增加服务器等硬件进行解决,除特别功能模块外,尽可能不在软件上做修改。
(3)响应性能
一般WEB访问响应时间应在5秒以内。
(4)可管理性
用户角色与权限设置向下逐级授权管理。能够对数据的取值范围进行设定,可对数据进行校验和审计。
(5)可恢复性
WEB查询、访问、统计分析等服务恢复在8小时以内。
数据库恢复在24小时以内,不丢失数据。
(6)安全性
采取有效的安全策略和技术手段,从网络安全、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各个层面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7)易用性
用户界面友好、美观,只要用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能熟悉计算机使用即可根据系统相关提示及用户手册正确使用该系统。
(8)针对人机界面,采用可视化图形界面,支持全鼠标辅助操作。
2. 扩展需求
系统应充分考虑海关业务未来的改革方向,系统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充分考虑系统未来升级、扩容、扩充和维护的可行性。
系统应可以适应业务流程优化变动的情况,系统改动通过参数配置完成,用户可较易进行系统改动,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系统的总体架构应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还须能够满足可扩展的要求,考虑到未来海关跨境业务的发展,系统总体架构应能适应未来更多的海关业务需求。
模块之间松耦合,各模块可作为独立模块嵌入到不同的应用系统当中。
3. 环境需求
3.1. 运行环境需求
本系统软件运行环境如下:
1、技术路线:JAVA, C++,VUE。
2、操作系统:中标麒麟 Linux V7。
3、数据库: PostgreSQL12及以上。
4、中间件: nginx。
5、客户端:支持32位和64位的 Windows 操作系统。浏览器支持 Chrome 59及以上浏览器。
4. 业务安全需求
4.1. 数据保密性
要求包括存储和传输两部分的要求。业务数据存储时,根据业务需求,建立情报系统数据安全围栏,对重要的业务数据、管理数据或身份信息在存储时需要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信息泄露,灵活调整安全围栏。根据业务需要,对重要的数据,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需要进行加密保护,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信息泄露。
业务数据保密性的整体安全防护需充分利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本身的安全策略来保障系统安全。系统数据库服务器不提供对外访问。为提高业务数据安全性,数据库服务器应位于防火墙内部,不能提供对外访问,局域网外计算机只能通过应用服务器访问数据,不能直接访问数据库;局域网内部的计算机建议通过应用服务器访问数据。在数据库服务器出口处,设置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对数据库的访问和操作进行详细记录。
4.2. 业务应用、数据完整性要求
业务应用、数据完整性要求系统应用完整可用,系统数据必须精确可靠,须防止存在不符合语义规定的数据和防止因错误信息的输入输出造成无效操作或错误数据。
需提供数据库的备份和恢复机制来保障业务应用及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当计算机的软硬件发生故障时,可以利用备份恢复被破坏的数据库文件和其他文件,从而使数据库在故障发生后数据不丢失,大型数据库系统具有能使数据库迅速恢复到故障发生前的那一时间点上的能力,最大限度的保证数据的安全和整个系统的连续运行。
4.3. 业务安全审计要求
要求本系统建立访问登录,数据使用及系统操作日志,提供后续审计基础。
4.4. 剩余信息保护需求
鉴别信息或敏感数据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时应得到彻底清除。
5. 其他需求
软件产品工具须满足“系统开发工具约束”相关要求。
6. 跨网传输访问

第四章 实施要求
1. 总体要求
投标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诺做到:服从采购人的组织、协调;按海关相应的技术、管理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定期将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报送建设单位。
数据库设计必须满足的相应标准规范。
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联络会议、高层会晤。
2. 设计要求

3. 技术要求
3.1. 开发语言
本项目采用前后端分离,后端需采用JAVA语言和C++开发,JDK支持1.8 及以上版本,前端采用VUE2.0。
3.2. 运行环境
可在中标麒麟LinuxV7环境运行,使用nginx进行部署。
3.3. 技术架构
本项目采用 B/S 架构,Chrome59及以上版本。
3.4. 数据库
PostgreSQL12及以上。
4. 集成要求
本项目与集中审像系统进行对接,集成设计需符合海关相关的技术架构要求。
5. 权限要求
管理网用户根据机检查验科长等不同角色实现不同权限管理。
6. 安全要求
投标人需阐述项目团队及工作场地等方面的安全与保密管理的策略或具体措施。中标方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中标方与服务人员签订
保密协议,落实相应要求;中标方及服务人员在双方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如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中标方和服务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必须保障系统的开发安全、应用程序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用户身份认证必须符合海关安全管理规定。系统在有效地为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提供服务的同时,还必须确保不影响数据网络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除了保证系统设计安全、使用安全以外,还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防范体制,形成一个安全的系统。
本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级别为 2 级。
7. 标准规范要求
系统建设应遵从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系统需要采用统一数据规范标准。
8. 运维保障要求
本系统上线运行须符合“应用系统部署环境约束”内容要求,并且需要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予以支持。投标人需要在标书中提出项目的详细实施运行计划,内容包括:
在正式实施之前,提供所有可交付的开发成果,包括文档资料;
按照项目工期的总体要求,项目的实施工作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满足项目的工期要求;
投标人必须给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本系统的运维服务保障等级为 4 级。
9. 风险及质量管理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风险管理方案,分析本系统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并提出规避及应对措施。
中标方需按采购人要求,解决各类风险、问题。
中标方需接受采购人驻场监管,为相应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完成相应审核、检查等。
10. 验收要求
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 系统上线运行时功能、性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2) 系统总体功能、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3)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资料和软件;
(4)移交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关技术资料。
11. 工期和地点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包括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验收、上线试运行、后期维护 6 个阶段。总体建设计划为:
(1) 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两个阶段从合同签定起1个月内完成;
(2) 系统开发和测试验收从需求分析和系统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进行上线试运行;
(3) 上线试运行期间中标方要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 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中标方申请合同验收。合同验收通过后,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启动后期维护;
(5)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2. 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对下述内容进行实质性应答和承诺。
12.1. 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提出本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方案,主要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提供人员名单、学历、项目履历、在本项目中职责分工;
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要把主要精力放到此项工作中,按双方约定向采购人报告工作情况,项目经理应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各阶段会议。
12.2. 项目人员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项目进度及采购人的项目管理制度;
应签署项目相关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规范内部安全管理;
必须保证提供的服务具有针对性,能够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12.3. 运维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运维团队名单,运维应保证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项目开发核心人员, 遇到故障需提供电话或者远程技术支持,并采取相应措施,直至问题解决。
第五章 服务要求与服务期限
1. 中标方应承诺保持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随便调整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包括项目经理)。
2. 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服务期限为本合同最终验收后1年。
3. 中标方应承诺完成上线部署、问题排查等工作。
4. 中标方需与采购人签订长期技术支持合作服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支持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等。
第六章 管理要求
该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要符合海关工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 实施方案编制
要求中标后根据项目总体架构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和批准,审批之后方可启动开发建设。
2. 系统需求细化和设计开发
中标方完成《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制,然后组织详细技术设计。
3. 测试工作
项目开发完成后,应通过系统测试(包括单元测试、系统测试等)。中标方需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业务测试、系统上线等工作。
4. 上线运行
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并完成系统上线部署,做好运行期间的运行支持。
第七章 技术资料
1. 技术资料
中标方必须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1) 《实施方案》
2) 《需求规格说明书》
3) 《数据库结构设计说明书》
4) 《接口设计说明书》编码规范、与现有系统数据接口规范
5) 《测试报告》
6) 《系统部署手册》
7) 《用户操作手册》
第五部分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1 价格部分 15 分
2 商务部分 20分
3 技术部分 60 分
4 服务部分 5分
合计 100 分
二、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分值(15分)
评分
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15.0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 (评审基准
价/投标报价)×15%×10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2. 商务部分分值(20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
部分

20 分)
综 合实力
6.00
分 1. 投标人具有 ISO***** 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有效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具有 CMMI3级认证证书, 得 1 分;具有 CMMI4级认证证书, 得 2 分;具有 CMMI5级认证证书, 得 3分,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 ISO9001/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4. 投标人提供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投 标
人业绩 6.00
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海关信息化软件开发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加 2分,最高得分为 6 分。 (注: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材料作为证明),缺项视同无效案例。
背景技术经验 6.00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对接海关集中审像系统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加2分,最高得分为4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有数据可视化系统开发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加2分,最高得分为2分。
(注: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等材料作为证明),缺项视同无效案例。
财 务
状况 1.00
分 投标人提供在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好的得 1 分,否则
得 0 分 。
投标文 件编 制
质量
1.00
分 投标人标书需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格式编写,内容详实、结构合理、应答明确,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高得 1 分,否则得 0 分。
3. 技术部分分值(60 分)
行方案 可行的得 2 分,一般的 1分,无应答的得 0 分。
项目实施方案
4.00
分 项目实施方案完整,在项目进度、安装部署、应急措施、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全面、有针对性、计划合理可行,得 4 分; 项目实施方案较完整,在项目进度、安装部署、应急措施、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较全面,得 2-3 分; 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在项目进度、安装部署、应急措施、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一般,得 0-1 分。
团队人员
6.00
分 1、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团队主要成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得 2 分;团队主要成员配备较为合理,职责分工比较明确
部分满足项目需要,得 0-1 分。(需提供相关人员简历及 6 个月社保证明)
2、团队成员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3.项目经理至少具备 PMP 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能够提供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具有丰富的信息化系统开发类技术项目管理经验以及信息化系统开发工作背景。符合要求得 2 分;过期、无证书或不满足相关资历要求,不得分。
4. 服务部分分值(5 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服 务 部分(6 分
服 务方案
4.00
分 售后服务包括技术支持,原功能需求的修改完善,运维保障,培训等。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可行性强,得 3-4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1-2 分;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可行性差的,得 0-1 分。
售 后服 务
期限 1.00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多提供 1 年售后服务得 1 分,否则得 0 分。
注:1.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本项目将对提供了有效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本招标文件规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的相关投标文件,否则会被视为无效投标,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附件1 投标函
投标函
XXX: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3、我方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投标一览表正本1 份。
4、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并承诺所投货物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生产许可。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一定中标。
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以相同的优惠折扣率保证供货。
9、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项目服务期 项目服务地点
其他声明
大写: ; 小写: 。
注:1、此表应按包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同时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仍应提供本表。
2、投标总价应为本包按招标文件报价规定报出的投标服务全部费用的价格,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无投标报价的开标一览表视为无效投标。
3、所有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投标人签字: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服务类项目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名称 人天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服务费用
1.1 …
小计:
2 其它费用
2.1 …
小计:
总价(元)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本表中的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金额相一致(开标时另有优惠声明的除外),如果本表中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在评审时将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后作为评审价,但最终中标价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为准。
3、本表须按包分别编制。
4、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并按项目需求书中的采购内容一一列明各项服务的报价,包括售后服务项目;如有缺漏项,评标时将按其他有效人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价。如有免费提供的内容也需要一一列明。
5、分项报价表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一并向社会公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沙分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印刷体): 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5 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应答与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如有商务偏离,在填写此表时,应做到投标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一对应。
2、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则在本表中注明“商务无偏离”。
附件6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沙分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投标人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没有提供此项声明的,将视同缺少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按无效投标处理。
3、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受惩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以查询结果为准,本声明无效。
附件7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X单位的XXX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9 技术偏离表
技 术 偏 离 表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技术规范对应序号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技术应答
偏差
备注
注:
1、此表应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内容进行逐条如实应答。如投标人中标,其应答内容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及验收的依据之一,如有虚假应答,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表中所应答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服务承诺等应当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中相同指标
的表述一致,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形,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那些非量化的条款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或服务要求、简单标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投标软、硬件的产品说明(要求彩页)或相关证明,最好以中文描述,并作为附件。投标人认为对整体采购项目有特别重要建议的可单独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10 质疑函
质 疑 函
质疑人名称: 质疑人地址: 质疑人邮编: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质疑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质疑类型:□招标文件 □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其他质疑事项: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日期: 年 月 日
质疑人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质疑人单位全称(盖章):
注:1.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以代理商身份发起质疑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由授权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需另行提供授权函)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1-1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经验、年限) 资历和其他相关经验 职业经历 技能/ 教育 是否企业正式员工
注:投标人须在本表中详细列出拟派往本项目工作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并提供关键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职称、学历、社保等)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11-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简介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简介
姓 名
年 龄
专业
职 称 公司单位职务 拟在本项目担任
职务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历
年~ 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用户代表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目前任职项目状况 项目名称
担任职位
可以调离日期
备注
注:
1.本表后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社保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2. 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3. 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应清晰可辩,否则责任自负。
附件12 项目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项目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一、项目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书的要求,详细叙述本项目技术方案及产品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应充分说明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所采取的人员、技术组织实施计
划、设备生产、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及保证措施,对实施进度的控制措 施,对项目质量的控制和管理措施等,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1) 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2)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投标人应提供为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拟成立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配备、各管理机构/部门的职能以及组织机构的说明,并附上 参加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主要人员个人简历表、有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
(3) 质量保证计划;
二、售后服务方案、相关承诺及其保证措施:
(1) 售后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详细说明:投标人应说明其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地点、标准,是否提供其他免费服务或其他优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售后服务承诺表中的承诺内容;
(2) 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保证措施;
(3) 技术支持方案;
(4) 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系统维护方案及保证措施;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其他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涉及的或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技术文件

标签: 可视化系统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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