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
【公示时间:2014-11-04】
招标项目名称:
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HS-2014-155-KS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清苑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清苑发改核字[2014]7号
所属行业:
环保
所属地区:
保定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已由清苑县发展改革局以清苑发改核字[2014]7号核准建设,以ZBH-2014-(核)7批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清苑县昌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发布招标公告,择优选定中标人。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清苑县城及清苑县所辖18乡镇
建设规模:日运转量840吨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压缩转运站,小型垃圾压缩转动车间及配套设施等,购置水平式垃圾压缩机、垃圾运输车、垃圾收集车、吸污罐车等设备共计1850台(套)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清苑县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转运站工程勘察和设计全部内容(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部招标所需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文件)
项目周期:4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以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凡符合第2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5)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联合体协议中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附属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副本) ;(8)外省进冀备案手续(仅限外省企业提供)。
4、报名及领取招标时间: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5、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代理机构室。
6、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本项目招标不向未中标投标人支付补偿费。
招 标 人:清苑县昌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玉洁
电 话:187*****9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联 系 人:石成浩
电 话:****-******** , 183*****86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清苑县昌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成浩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邮编:
05009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bhs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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