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09 至 2022-06-16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年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预算金额:共计110万元

三、项目概况:按国家要求,开展沈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利用国家统一下发的基础资料、本省(区、市)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城乡(村庄)规划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基本农田等资料,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测量),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本地区摸排工作基础资料。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服务,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

一、项目内容

1.核查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数据汇交平台管理信息;按历年情况,预估有*****块疑似违法图斑上报平台。

2.全市核查项目合规合法性判断,统计与核查项目相关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基本农田等数据的占用情况,编制核查成果。看清记明现状情况,进行地块归属及实际用途等信息确认,同时记录现状情况和询问得知的情况,对用地图斑进行综合判定。按历年情况,预计核查2500个项目。

3.制作宣传材料。通过专项行动纪实片的制作,将耕地保护的红线理念进行传播,从管理实施和理念认知两方面齐抓共管,杜绝乱占耕地建房现象的发生。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以及专项行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设计制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海报及宣传手册和海报。

二、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主要技术依据

(1)《土地管理法》

(2)《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

(4)《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通知》

(5)《辽宁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相关问题政策问答》

(6)《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项行动摸排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39号)

(8)《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

(9)《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具有界限与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乱占耕地 专项 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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