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0 17:35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广西—东盟经开区城市和农林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南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发〔2022〕5号)精神,推动南宁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夯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广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38号)的总体安排,我局牵头制定了《大力推进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




大力推进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南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推动南宁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夯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广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围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抓住村“两委”干部(含驻村“第一书记”,下同)这个关键,面向基层群众这个主体,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防治,通过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机制建设、增强思想文化支撑、强化监督制约保障,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全过程各方面,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乡村,为我市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将清廉乡村建设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乡村产业培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风文明建设以及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和谐有序且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环境。

(二)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形成全市一盘棋、分头抓落实的良好格局,按照“党委政府主抓、部门配合落实、纪委监委协助监督”的工作要求,强化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观能动性,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在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转变、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农村财政收支与集体“三资”监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帮扶领域长效监督机制、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重点突破,分步分类推进,研究相应可行管用的举措,探索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样本。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清廉南宁建设相关任务目标,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村“两委”干部执行纪律规矩更加自觉,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腐败犯罪案例明显下降,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崇廉敬廉的乡村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在全市打造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清廉示范村,廉政体系日益健全,清廉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首善之地的价值追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工作举措

(一)实施清廉干部队伍提升工程,打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强化党组织对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进行选派增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大力推进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实施“头雁提升”行动,选优配强管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推进村级党组织规范配备纪检委员或纪委书记,推动积极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2.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村“两委”干部纪律作风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的考察考核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乡村振兴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村“两委”干部要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密切联系群众,严明工作纪律,注重自身形象。各县(市、区)、开发区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机构要畅通群众反映清廉乡村建设问题举报渠道,建立节前提醒教育、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通报曝光机制,紧盯全年各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常态化督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推动村“两委”干部作风整体持续好转。

3.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将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行基层干部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制度以及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加强村“两委”干部廉洁档案规范化管理。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两委”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实施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构建清廉有序的乡村治理体系

4.完善“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重基层抓基础为工作导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化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提高全市乡村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全覆盖,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后陈经验”,结合南宁市实际,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防范基层“微腐败”行为。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草案审核和备案制度,着眼于阵地共建、活动共联、队伍共育,逐步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坚持村“两委”干部“四必到、四必访”制度,推动基层常态化开展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水平,引导他们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5.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通过村公开栏、数字电视、手机APP等方式定期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事项,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条例,保障村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以党务公开带动村务、财务公开。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四议两公开”制度,凡属村经济社会发展、公共事务、大额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工程建设、社会治理、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应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大力推行屯级议事“一组(支)三会三公开”机制,推行屯级党组织提议把关、户代表会商决定、理事会执行实施、监督会监督评价的屯级事物运行机制。推行专款专项公开,对村级重大事务、重大资金使用、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实行一事一公开,逐项详细公开,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6.加强村级财务与集体“三资”监管。坚持村级财务收支由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审联签,“一肩挑”的村须同时由1名村“两委”成员参与联审联签,严格实行“村财乡管”,全面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涉及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收支管理、收益分配等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严格规范集体资源配置交易,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基层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建立联系机制,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重点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以乡镇机关及财政、农经等下派机构或检查小组为监管主体,完善对基层集体“三资”多层面、立体化监管机制。实现南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实现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推进我市“三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通过触摸屏、财务公开栏、“南宁三资”手机APP等方式公开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加强村级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村“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积极推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

7.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南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序实施,全面清除农村黑臭水体。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卫生改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相衔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全面推行“三个两(厕所粪水生活污水两污同治、两次处理利用、实现无害化资源化两化)、无动力、低成本”农村厕所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农村生态环境水平有效提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8.抓好帮扶促进等重点领域反腐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帮扶促进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帮扶基础数据与纪检、检察机关有效共享,完善各类涉农及专项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以日常督查、暗访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为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保驾护航。建立完善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把惩治“蝇贪”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工程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创新村改居、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督机制以及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促进解决村“两委”干部违规承揽、参与工程、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严防村级集体“三资”、帮扶惠民补助、村级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

(三)实施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程,形成厚德养廉的基层社会环境

9.推进乡村清廉思想氛围的营造。以农村文化礼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主舞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新时代要求,充分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政思想的当代价值,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乡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村“两委”干部的日常生活中,使他们成为正能量的引导者,在乡村加快形成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10.推进优良家风村风民风的传承。挖掘和弘扬优秀家风文化,推动开展“立家训、树家风”以及优秀家训“挂厅堂、进礼堂、驻心堂”等相关活动,注重村级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挖掘村级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督促引导村“两委”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良好的家风建设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建立完善“一约四会”制度,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软制度”作用,为村(居)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深入推广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村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整治一张图”等乡村治理典型做法,大力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发挥道德教化在乡村熟人社会中的作用,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引导乡民、涵养民风,推动移风易俗,打造风清气正的文明乡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推动营造团结、和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

11.推进乡村清廉文化阵地的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乡村活动,在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挖掘乡村清廉文化底蕴及特色,结合最新廉洁法规要求,凸显文化元素,把清风墙、廉政书屋、廉政广角等“廉文化”融入项目规划设计,打造小而精致且与村庄环境自然和谐的乡村廉政教育亮丽风景,让干部群众在廉政环境中受熏陶。举办基层群众文艺会演,鼓励创作一批乡村题材的文艺作品。持续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鼓励各级文艺团体下基层开展演出活动。推进一批能体现家风家训、耕读报国、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特色的乡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的建设,使之成为南宁清廉乡村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根据《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南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南宁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作小组决策部署,履行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职责。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承担起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的清廉乡村建设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强化服务扶持,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机构对辖区内清廉乡村建设负主体责任,对照南宁市实施方案细化制定具体方案,有效落实工作举措。 

(二)强化督查问责,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环责任体系。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机构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督促整改、约谈与追责,力求把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贯穿清廉乡村建设全过程。

(三)强化氛围营造,形成工作合力。清廉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相关单位都是参与者、推动者。各地要充分发挥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机构作用,加强清廉乡村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通过开展清廉乡村示范村创建评选活动,大力挖掘和宣传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氛围,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报刊等媒介,开辟清廉乡村建设专栏,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乡村建设中来,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乡村建设的认同支持。各地在推动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送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请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半月报形式(每月的10日、25日)及时向南宁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工作进展信息。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nnsnyjjgk@126.com。

附件:南宁市清廉乡村各项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附件:

南宁市清廉乡村各项建设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清廉干部队伍提升工程

1.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进行选派增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大力推进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组织设置,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实施“头雁提升”行动。

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2.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及执行情况作为村“两委”干部的考察考核内容;畅通群众反映清廉乡村建设问题举报渠道,建立节前提醒教育、节中监督检查、节后通报曝光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文广旅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3.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将村“两委”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推行基层干部廉洁承诺、辞职承诺制度以及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加强村“两委”干部廉洁档案规范化管理。

市委组织部

长期坚持

二、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

4.完善“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推进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级全覆盖,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制度。坚持村“两委”干部“四必到、四必访”制度,推动基层常态化开展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扫黑除恶斗争,实现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市委组织部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5.深入实施村级“三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公开事项目录;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四议两公开”制度;大力推行屯级议事“一组(支)三会三公开”机制。

市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二、清廉制度机制完善工程

6.加强村级财务与集体“三资”监管

规范村级财务收支与集体“三资”运营管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权限,实行村(居)务监督清单化管理;推进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建立联系机制,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全覆盖;实现南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严格执行村“两委”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届中至少进行1次任期审计。

市委组织部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审计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7.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全面推行农村厕所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8.抓好帮扶促进等重点领域反腐长效机制建设

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南宁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有关电子信息数据,以推动帮扶促进等重点领域反腐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防范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机制,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重大工程民主决策机制。

市农业农村局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三、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程

9.推进乡村清廉思想氛围的营造

以农村文化礼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为主舞台,组织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学习宣传活动,充分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政思想的当代价值,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乡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在乡村形成学廉、知廉、倡廉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局

长期坚持

10.推进优良家风村风民风的传承

继续做好红白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指导试点村(社区)根据乡风民俗,完善红白事操作服务规则和婚丧喜庆事宜村规民约制度。探索开展家庭婚姻辅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倡导婚事新办、仪式从简,

市委宣传部

市民宗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三、清廉思想文化培育工程


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加强丧事移风易俗宣导,倡导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




11.推进乡村清廉文化阵地的建设

把清风墙、廉政书屋、廉政广角等“廉文化”融入项目规划设计,打造小而精致且与村庄环境自然和谐的乡村廉政教育亮丽风景,推进一批能体现家风家训、耕读报国、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特色的乡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的建设。


市委宣传部

市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开发区党工委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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