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施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施招标公告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 提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招字2014-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投资【2014】7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申请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享堂桥东侧,兰青高速路北侧; 2.2建筑规模: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愿参加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1、持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 4、法人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概况8、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9、近三年来已完类似工程业绩以及有证明企业经济、技术、装备能力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外省企业还需提交进青建筑企业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用A4纸印刷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报名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4.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王永林 电话:****-******* 地址: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0号金座晟锦A区4号楼1241室 邮编:810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开户行)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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