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岚山净化水厂2022年双膜耗材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数量及限价(人民币):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招标总价最高限价(元) |
一 | 双膜耗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TOC仪表氧化剂、TOC仪表酸试剂、单点校准标准品套装、紫外灯管、TOC离子交换树脂、TOC样品泵泵头、反渗透保安过滤器滤芯(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1批 | 50万元 |
2.合格的投标人: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独立法人;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9:00至2022年06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3.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3.4未在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
4.1金额:提交人民币3000元整。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4.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2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城管局旁)。
5.3因疫情影响,投标文件采用邮寄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单位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层,收件人为杨萌迪和竺祝叶,联系方式为135*****818(寄出之前电话联系)。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丢失、缺页或破损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8.1 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委派超过1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8.2投标人员在进入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宁波甬行码/健康码(绿码)、核酸证明(48小时之内)等,请投标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做好配合。
8.3投标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竺工
电 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