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招标公告
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招标公告
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835-220FC*******
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2,46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80,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血凝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85,000.00 | -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00,000.00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纯水处理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30天、进口设备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年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如供应商为制造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
(4)若投标人投标产品血凝仪(进口设备)不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2年06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名称:兴宁市人民医院
地址:兴宁市官汕路
联系方式:0753-*******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3-*******
项目联系人:陈桂玉
电话:075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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