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对 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班车租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C228FG22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班车租赁服务

三、采购预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包组内容:班车租赁及集体活动用车租赁服务


2、用途:上下班交通车。


3、车辆数量:上下班交通车共需5台(5条线)。


4、车辆规格:上下班交通车35座(以行驶证座位数为准)。


5、简要服务要求:环市线(雕塑公园、环市路淘金地铁口、动物园站地铁口、体育中心站地铁口、天寿路、华景)、员村线(五羊新城、猎德路口、天河公园西门、沥德雅居、骏景花园、广园快速珠吉路)、中山线(省农业厅门口、西门口地铁口、公园前地铁口、农讲所地铁口、东山口地铁口、杨箕地铁口)、河南线(江南大道南香江家私门口、江湾桥仲恺路口、珠江泳场、丽景湾、赤岗塔地铁口、琶洲大桥脚北侧)、广园线(黄石路、外语学院、白云大道、广州大道禺东西路、广园快速东莞庄路口、广园快速黄村地铁口)等5条线,以上日常行车路线、站点及具体发车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在必要时进行调整。投标人需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拟供车辆一台到评审现场进行车况评审。该车辆在投标人中标后将作为本次采购服务项下使用车辆的标准。


6、服务时间:班车为每周各工作日。当因使用、租用车辆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出现变化或需要调整时,提前一个月告知后,可适时缩短租赁期。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11月4日起至2014年11月1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141*****32742.zip" target="_blank">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班车租赁服务

代理机构联系人:

郑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石先生

电话:

020-6279 1656

电话:

/

传真:

020-8317 7411

传真:

/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

邮编:

510030

邮编:

/

开户行:

/

帐号: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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