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1)采购公告-2022-06-1010:11:38

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1)采购公告-2022-06-101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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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1)-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1)
  2. 项目编号:HZGF-FW-GKXJ-22-0007
  3. 交货/服务时间:2022年6月15日
  4. 交货/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海原县甘盐池盐场

供货范围:根据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监控系统检修工作的通知》、《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019)、《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安全防护方案和评估规范》(国能安全【2014】36 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2017年12月04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年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和国家等级保护2.0的文件要求等相关要求。开展海原振发光伏电站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工作,包括:场站等保测评及备案、安全防护评估并出具报告并协助甲方针对发现问题编制解决方案和开展整治措施。

质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章节内容适用于海原振发光伏发电公司的等保测评备案及安全防护评估服务。

2.发包人对本项目中提出的技术规范是最低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使用的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复询人应参照国家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高质量服务。

3.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复询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或高于本技术规范所列的标准的要求执行。

4.复询人所提供的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5.复询人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及专业资质要求等。

6.复询人作为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7.复询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8.复询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9.复询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对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完成。

10.发包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政策法规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情况由发包人和复询人共同商定。

11.若复询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章节所述技术要求的内容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复询人完全满足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现场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书未涉及到的条款及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引用标准和规范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有新标准颁布时,执行新标准。

?8?3《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8?3《GB/T *****-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8?3《GB/T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8?3《GB/T *****-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8?3《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电监信息〔2007〕34号)

?8?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4年第14号令)

?8?3《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电监信息[2007]44号)

?8?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规范(试行)》

?8?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试行)》

?8?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

?8?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送审稿)

?8?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国标报批稿)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一)复询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复询人必须具备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工作经验、业绩: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专业人员资历证明。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等。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专业工作人员。

(三)复询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复询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2年6月13日10时10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海原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项目(1)》,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2年6月13日10时1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北坪梁F-*****

联系人:董晓莉

电话:189*****814

电子邮件:*********@qq.com

海原县振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2206月10日


,海原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项目 等保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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