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危险废物(液)焚烧污染控制技术与标准及其环境管理研究招标公告

煤化工危险废物(液)焚烧污染控制技术与标准及其环境管理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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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危险废物(液)焚烧污染控制技术与标准及其环境管理研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煤化工危险废物(液)焚烧污染控制技术与标准及其环境管理研究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

招标文件编号为:SHEC-COM-000/ITB-1405

2.研究内容

本课题结合CTC项目可研工作,通过识别CTC项目中产生的危险废固和废液的种类,以及各自的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并且对国内外化工项目已应用的焚烧技术和设施进行考察和调研,收集相应数据资料,开展有关试验试烧,研究评价所涉及的危险固(液)废物处理方式的可行性和处理效果。通过分析比较焚烧和热氧化技术应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制订或建议该技术在全煤化工行业的关于潜在污染物的技术处理和环境管控的方式方法,并对现行环境管控的技术规范、法律法规的优化提高提供技术支持的数据和信息。为规范煤化工行业的环境管控提供技术参考和依据。

CTC项目中可能涉及的危险固废和废液及其焚烧设备有回转窑,用于处理MTO废液、煤化工全厂的危险固废及污水生化装置污泥等;氢碳热氧化炉,用于处理甲醇废液等。

考虑到危险固(液)废物的焚烧污染控制技术在国外具有成功应用业绩,且技术先进,本项目需赴美国、德国、荷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与当地技术人员进行充分交流,掌握该技术实际应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为完成课题奠定基础。

具体研究内容包括:

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校核现有焚烧标准的适用性;

危险废固废液的分类和识别;

处理不同危险废物(液)适用的焚烧工艺和设施,如开展污水生化及回用装置污泥的焚烧试验,甲醇、LDPE和PP装置等的废液焚烧;

在节能有效的基础上,确定代表性危险废物(液)适合的焚烧温度范围;

焚烧后危险废物残渣(残液)的收集和管理;

焚烧过程中的能量回收和利用,促进危险废物(液)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途径。

本项目预期目标为:

确定煤化工危险固体废物(液)类别的划分原则;

选择适用于煤化工危险固体废物(液)的焚烧设备;

制定科学合理的煤化工固体废物(液)的焚烧工艺;

提出现行焚烧标准的完善及改进建议;

拟形成1项专利,拟发表2篇科技论文。

3.项目工期

在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完成。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甲级)和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具有废物处理实验室具备对废固、废水进行检测的平台;

(3)具备工业中试能力和相应设备;

(4)须为三废处理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主编单位;

(5)具有不少于10项废物焚烧领域的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具有跨省域化工危险废固(液)体运输和处理的业绩。

(6)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

(7)应确保有足够专职的专业研发人员,本专题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5人

4.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在《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或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il.com.cn/ibs2)购买招标文件(上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会员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六层608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5.2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至少包含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到我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神华招标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招标文件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5.3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西滨河路26号汉华国际饭店四层菖蒲宫。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6.2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上午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派人递交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署开标记录。

8. 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1120室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11

邮 编:100007

联系 人:李飞

联系 人:王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001—********

传 真:***-********


网 址:wangquan@shenhua.cc


                         2014年11月4日

附件

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电子支付的前提: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2、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的步骤:1、登录神华招标网;2、点击“招标财务/供应商网上支付”菜单;3、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缴费内容;4、点击“网上交费”按钮,按照提示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的地址以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09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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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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