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打造20座智能化航标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水运事务中心:打造20座智能化航标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打造20座智能化航标。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

三、技术规格

1、航标遥测遥控终端

航标遥测遥控终端系统是航道运行管理系统的前端信息采集与控制系统,集数据采集存储、无线数据通信、卫星定位以及无线扩展等功能于一体的遥测遥控平台,负责航标位移、航标灯状态、航标附属设备状态等工作情况的远程监测与控制,以及与航道运行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数据同步。

2、HF4.0-B1型单船标船体要求

船长4.0m,型宽1.50m,型深0.75m,不带装备重975.8kg,锚×2×80kg,锚链2节×16)+分体式多功能航标灯(具备定位、发光、位移和防碰撞报警功能),材质采用CCS-A船用钢板;表面油漆采用富锌坏氧块防锈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提供。

2.4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未设置明显施工标志、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提示标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

2.5在安装期间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对采购人及其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等的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3.质量保证

3.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其中船体油漆质保叁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供应商需向厂家购买。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六、验收标准

1、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 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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