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岩林线Ⅰ、Ⅱ回25#-45#段线路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220kv岩林线Ⅰ、Ⅱ回25#-45#段线路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220kv岩林线Ⅰ、Ⅱ回25#-45#段线路拆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220kv岩林线Ⅰ、Ⅱ回25#-45#段线路拆除工程施工组织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20kv岩林线Ⅰ、Ⅱ回25#-45#段线路拆除工程施工

2.项目编号:GBF2022-4144

3 招标范围:20kV 岩林(岩党)Ⅰ、Ⅱ回#26~党武变(#44)段铁塔及导、地线,拆除铁塔19基。所有拆除线路材料均需按业主单位要求,交回贵州电网公司指定的材料仓库。拆除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工期: 90天。

5.项目地址:贵安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多证合一”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文件详见投标响应文件范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投标供应商近期连续三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付款凭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响应文件范本);

6.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投标响应文件范本)。

7.投标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和等级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须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9.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5年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出具证明。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应附身份证及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如上述证件上的单位与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响应单位(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近期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响应单位须承诺在工作中按要求做好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工作。

(4)响应单位须承诺本单位及个人(含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5)响应单位须承诺:若中标,由我方垫付本项目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用、施工便道青苗赔偿费用、跨越公路、铁路手续费用等。青苗赔偿费用、施工便道青苗赔偿费用按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后与发包人据实结算,跨越公路、铁路手续费用,开具经发包人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发包人据实结算。

(6)响应单位须承诺:运行维护检修单位要求的施工措施方案、拆除措施方案及安全协议等由我方负责协调办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我方全部承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承诺:
1、若中标,我方将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关于确保工程质量、推进建设进度、控制项目投资的全部工作。科学组织施工,招标人不另行补偿任何赶工费用。
2、若中标,我方承诺绝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的堵工或停工现象。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因相关事宜而延误工程工期,必须确保按时完成本项目;如果出现一次堵工或停工,视为一次违约,招标人将按违约相关条款进行处置。
3、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资发生重大变更的,额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4、若中标,中标单位进场后,为便于工作的推进,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中,应适当考虑施工现场周边的实际问题,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措施。
5、若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筑建通【2013】58号文件内容执行;本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贵州省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黔建施通【2007】278号文、《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139号文件规定执行,该措施费已包含在施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该费用。
6、若中标,我方已了解本项目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属于危重大清单项及处理措施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列明。
7、若中标,在疫情防控期间,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保障防疫物资及设备,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和严格的员工健康管理,承包人应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含入投标报价中。
8、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
9、若中标,我方保证在进场施工前,严格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1号)的规定,向工资保障金专户足额储存工资保证金。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暂行)》(黔人社厅通〔2016〕462号)的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支付项目的农民工工资。遵守贵司对三方协议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的有关管理规定,依规与贵司以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完善签订的工资委托(发放)兑现三方协议。保证本承接项目建设合同履行期内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保证依规实行实名制用工的管理,健全建立动态系统管理记录本项目各技能工种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台账。
10、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3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减负办〔2019〕1号)文件规定,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首先向本项目的农民工足额发放工资,其次足额支付分包单位、设备、材料工程款的中小企业账款,确保不发生任何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纠纷事件。
11、若中标,我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切行为负总责。如因我方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一切法律责任。因处置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它责任均由我方承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将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将我方及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12、若中标,我方承诺接受招标人对我方投标报价进行复核。若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清单综合单价及其他价格高于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清单综合单价及其他相应价格,如出现清单综合单价高于已公布的清单综合单价的情况,我方同意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在完成清标后七个日历日内,就不合理报价(或不平衡报价)单项结算原则达成共识,与招标人形成备忘录,并在合同中进行完全落实。否则,我方将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且自愿接受招标人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13、若中标,我方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未经招标人同意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的,支付20万元/次违约金。”
14、本项目工程费用由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拨付资金,我方承诺“本项目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如出现时间延后等情况,我方不得对代建单位(即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追究任何责任。”
15、若中标,本项目开工时间以代建单位(即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纸质开工指令为准,如因项目实施方案发生重大变更且本项目尚未开工的情况下,我方承诺无条件同意代建单位(即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取消实施该标的,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并放弃一切索赔权利。
16、若中标,我方承诺在工作中按要求做好工地规范渣土运输和车辆出门清洗工作。
17、上述处罚不免除我方按照合同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对公账户)自行打款到本公司账号并在留言栏内注明GBF2022-4132,凭此凭证报名。

2. 获取时间: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 @qq.com),邮件标题名称格式为“报名单位-项目编号”,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2)报名费汇款凭证(3)报名信息Word版(包括报名单位名称、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收到电子版比选文件即为报名成功。

【账户名】: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账户号】:520*****500*********(人民币帐号)

【开户行】:建行贵阳北京路支行

财务联系电话:0851-********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10时30分。

2.递交地点:贵安新区羊艾农场场部的羊艾歪歪嘴餐厅对面(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导航名称:羊艾歪歪嘴)大门里的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办公楼后面约150米的办公楼二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部。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2年6月20日10时30分。

2.比选地点:贵安新区羊艾农场场部的羊艾歪歪嘴餐厅对面(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导航名称:羊艾歪歪嘴)大门里的贵州贵安土地整治有限公司办公楼后面约150米的办公楼二楼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四部。

六、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51-********

2.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851-********/187*****4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220kv 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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