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工程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4年度工程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青海省格尔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

工程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2014—YL—2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格尔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工程项目已立项,项目资金根据格政财字【2014】511号下达。项目总投资为3800万元。招标人为格尔木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方案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乌图美仁乡小灶火灌区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乌图美仁乡小灶火灌区,距格尔木15-120km。改工程灌溉总面积2.2万亩,其中郭勒木德镇1.3万亩,配套管道设施及相关建筑物;小灶火灌区0.85亩,配套管道设施及相关建筑物。

2.3、设计周期:2个月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且省内外各投标单位必须持有青海省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并提供可以证明报名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水利厅登记备案核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1月2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资质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

联系人:刘国庆

电话:133*****189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邮政编码:810000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0971—*******

财务室电话:09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青年巷支行

账号:********8545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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