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Y汀施招2014-047号
开标时间:2014-11-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水利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已由龙岩市水利局、龙岩市财政局以岩水汛[2014]17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长汀县水利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1.1 项目编号:FJZY汀施招2014-047号
1.2 项目名称:长汀县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
1.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3.1建设地点:长汀县各项目所在地;
1.3.2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人民币250万元 (其中2013年度任务投资人民币212万元,2014-2015年度建设任务投资人民币38万元)。
1.3.3招标范围和内容:
1.依据长汀县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在充分利用长汀县气象降雨记录、国土土地利用分类、水利普查、水文洪水记录等现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水利厅的技术规程及要求,开展防治区基本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危险区调查、小流域基础信息核查、需防洪治理山洪沟基本情况调查、涉水工程调查、沿河村落现场详查、历史洪水调查,确定威胁范围和程度。
2.划分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开展一般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重点防治区山洪灾害分析评价,绘制相关图件,并建立相关数据库;对易发生山洪及洪涝灾害的山洪沟,提出工程治理建议。
3.按照国家、省有关技术要求,在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区,以小流域为单元,深入调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社会经济和历史山洪灾害等情况,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评价重点防治区内居民点、自然村落、集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其中的1个重要城镇和6个重要集镇需在大比例尺地形测量和模型分析计算的基础上,绘制详细的山洪灾害危险区图,科学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建立监测站点与危险区的关联关系,确定沿河村落、集镇、城镇对应的监测站点及相应的预警指标和阈值,并在危险区图上标明关联的监测站点及相应的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安全转移人员提供基础支撑。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3.4工期要求:2014年至2016年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最终以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为准。
1.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请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确保驻场建设和验收合格后一年维护期内的现场服务响应;
(4)本项目指定山洪灾害调查评价现场采集终端软件和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数据审核汇集系统软件为现场数据采集与数据录入软件,投标人应具有应用上述系统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的技术和能力;
(5)根据闽防办【2014】2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必须为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推荐名单之内单位。(名单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闽防办【2014】22号文件要求,允许水文单位可采取联合体形式参加调查评价工作的投标。其余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是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7)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6.1 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11 月 24日 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1.6.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基本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工程名称,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1.6.3 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元 。
1.6.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7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4年 11 月 4日至规定开标时间前,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 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购买(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购买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 元整,售后不退。
1.9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14 年 11 月 25 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0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 年 11 月25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在 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开开标。
1.11、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水利局
地 址:长汀县防汛大厦九楼
联系人:赖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汀分公司地址:长汀县环城东路11号(北)
联系人: 小范 电话: ****-*******



2014 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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