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所需水泥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局所需水泥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镇康县农业局的委托,就采购方所需的水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KXZC(TP)2014—018
2.采购内容:普通硅酸盐32.5水泥,袋装,50kg/包。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至2015年5月31日前。
4.交货地点及数量:共计:699吨(南伞镇:田坝村120吨、营盘村60吨、哈里村90吨;勐捧镇:蒿子坝村60吨、酸格林村60吨、流水村45吨、忙耿村30吨、忙丙村45吨;勐堆乡:彭木山村99吨、铜厂村45吨、帮东村45吨)。
5.供货方式及要求:按工程进度进行供货,并在采购方通知后3天内送达项目实施村。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2.除具备上述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要负责产品的运输;
(3)供应商必须是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产家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具有年检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已交纳竞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示及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5日—11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康县泰和路96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可电话咨询及报名)。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4年11月18日上午8:30时至9:00时。
2.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9:00 时。
3.递交文件及谈判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五、竞标保证金: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账户转入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专户,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等内容。
3.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天五点钟以前持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投标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须进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5.竞标保证金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电 话:****-*******
六、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方:镇康县农业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68
2.集中采购机构: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段女士 王女士
联系电话:****-*******



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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