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资〔2020〕195号、鹤发改资〔2022〕48号、鹤发改资〔2022〕50号、鹤发改资〔2022〕51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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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来自优先通过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其余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包含两部分建设内容:
1、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宅梧生活处理厂(一期)原址的扩容提升预留用地,拟将宅梧生活污水处理厂由原处理1000m3/d扩容至3000m3/d项目采用“粗格栅池+提升泵井+细格栅池+沉砂池+AA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反硝化滤池+消毒池+巴氏计量槽”的综合处理工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细格栅池、沉砂池、污泥脱水间等建(构)筑物,改造粗格栅池、提升泵井、储药间、巴氏计量槽等。本项目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二者的较严值要求。
2、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拟建工程位于宅梧生活处理厂(一期)原址的扩容提升预留用地,占地面积1729平方米,建设面积783平方米。工程拟新建成1座设计处理规模为500m3/d工业废水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机+膜格栅池+AA0 池+MBR 池+混凝沉 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池"的综合处理工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格栅调节池、事故池等构(建)筑物污泥和脱水间、配电间 等附属主体构(建)筑物。本项目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中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 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 准二者的较严值要求。
项目总投资:4480.82万元,其中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工程建安费:2347.56万元,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建安费:1307.98万元。
总工期:215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设地点: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内的扩容提升预留用地。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鹤山市宅梧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
(一)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③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丙级。
(二)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项目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施工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的资格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
拟委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可为同一人。
设计经理(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鹤山市宅梧产业园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工程-鹤山市宅梧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获取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需按“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要求在该平台录入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平台的公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进粤分支机构情况,进粤企业信用承诺书的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日08时30分至2022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踏勘现场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款执行。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请有意参与开标的投标人,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测量体温,同时出示“行程卡”、“粤康码”,近14天有江门市外旅行史或从江门市外来(返)鹤人员,须持江门市/地区内检测的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核验,“粤康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方可参与投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鹤山市哲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联系人:陈小姐
监督部门: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