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吉梅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吉梅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我局正受理吉梅子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号:东方国用(八所)字第989号]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东海路南侧,土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吉承莲,南至六米路,西至符三拜,北至二米小沟,坐标为:J1(X*******.243、Y******.509),J2(X*******.062、Y******.207),J3(X*******.656、Y******.028),J4(X*******.836、Y******.331)。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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