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其他专用设备仪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W-XJXSZB2022-36-CG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其他专用设备仪器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W-XJXSZB2022-36-CG

项目概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其他专用设备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JXSZB2022-36-CG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其他专用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其他专用设备仪器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氮磷检测器(NPD)、全自动薄层成像系统、紫外分光光度计、熔点测定仪、微波消解仪、溶出度仪、红外压片机、国产立式灭菌器各一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氮磷检测器(NPD)交货期60天 其余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且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室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30日 11:00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10:00时-2022年06月17日20: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元/份。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需提供原件)。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药品检验所

地 址:昌吉市健康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系方式:152*****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培培

电 话:152*****3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其他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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