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港城商业中心二期(B区)招标公告

维港城商业中心二期(B区)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维港城商业中心二期(B区)项目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TZ2014JZ015

一.招标条件
维港城商业中心二期(B区)项目由吉林梅河口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梅开经字[2014]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兴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兴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5668㎡,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一至五层。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梅河大街与民安路交汇处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30日;工期2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三楼3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梅河口市建设局6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兴佳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银河大街108号
联系人:王雪 ********8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北街水云天高层天字楼下门市
联系人: 王文丽 电话:********577










2014年1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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