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总部办公大楼分布式能源第二次招标公告

燃气总部办公大楼分布式能源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能源[2014] 241号文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2014】比选备案67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成都燃气总部办公大楼分布式能源项目采购(第二次)
建设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
实施时间 接到比选人的供货通知书后100日历天内(其中采购工期70日历天内,安装工期30日历天内)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项目拟建4台30千瓦微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改造1台烟气补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热水机组+1套CCHP智能系统组成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能源综合利用率高于70%;本项目为系统集成招标,采购内容为一套发电功率120kW~160kW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包括方案设计、系统设计、设备供应、系统集成、运输、安装指导、系统调试、检测、操作员培训和和售后服务工作,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4台单机功率30kW ~40kW的微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 2) 微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烟气系统 3) 微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的通风系统 4) 控制系统 5) 所有的控制、测量和监测设备和仪表 6) 所有必须的各类管线 7) 所有设备及管路必须的保温 8) 所有必须的油漆,防腐蚀和保存设施 9) 所有必须的完整的放气、疏水装置本工程溴化锂机组改造由招标方自行完成,但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方提出溴化锂机组改造的具体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完成与溴化锂厂家的技术对接,以保证整套系统一次能源利用率达到或超过70%。 燃气增压装置由招标方自行提供,但投标方有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投标机型对燃气压力的具体要求。
建设资金 工程总投资349.46万元,由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筹集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成都燃气总部办公大楼分布式能源项目采购(第二次)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

(3)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发电机组成套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代理投标人,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标段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发电机组设备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个投标人。须具备生产商出具的授权文件;③微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制造商应具有相应资质(包括在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和制造特许证;④投标人有不少于1个已完工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业绩(1个工程算作1个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文件,如:项目名称、所用设备规格、数量、投运时间、项目所在地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⑥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抽取时间前将进帐单复印件注明项目名称和联系人电话传真到比选人。(传真:028- ********)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4年11月05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4年11月1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少陵路支行
账 号: ********177*****003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货物1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265.00 7.50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4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候区少陵路19号
邮 编:
联 系 人: 余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028-********
电子邮件(E-mail):


2014年11月05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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