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化尿素节能改造项目EP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化尿素节能改造项目EP标段招标公告
2.1、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化尿素装置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拥有两套大化肥生产装置及一套三聚氰胺生产装置,其中二化装置年生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此次节能改造项目针对二化尿素装置依托现有CO2压缩机组、高压系统、低压分解回收系统、蒸发浓缩造粒系统、水解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变电所、6KV配电所、DCS控制室等设施,对公司现有二化尿素装置进行节能改造,增加一套中压分解回收系统实现和6万吨三聚氰胺装置联产的同时降低二化尿素装置能耗。
2.3、本次招标合同最高限额为:4130万元(含税),其中设计最高限额为400万元(含税)。
2.4、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二化尿素节能改造项目的整体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详细设计、HAZOP分析、新增部分SIL定级分析,并与现有利旧设施衔接的工程设计)、专篇编制(包含安全设施、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等六个设计专篇)、全部项目物资供货包括改造范围内新增的中压分解塔、中压洗涤器、中压甲铵冷凝器、中压甲铵泵及所有新增及改造设备、管道、配套设施、材料、仪器仪表、建筑、安装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防腐,电气部分改造相关电气设备及电缆、电缆桥架、照明,仪控部分相关的电缆、仪表、控制设备、专用工具、试车备品备件及两年期备品备件清单(不含新老管道的防腐保温、设备保温、土建材料、安装辅材)、完善DCS系统组态、专用工器具、运输保险、安装指导、配合竣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内容。具体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压合成工段、中压分解回收系统(新增)、低压分解回收工段、蒸发浓缩造粒工段以及蒸汽及冷凝液等相关公用工程系统的设备、管道、控制系统的改造。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设计工作,150日历天内所有项目物资运抵改造现场,工程具备施工安装条件,缺陷责任12个月(性能测试通过后)。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二化尿素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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