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6-10 至 2022-06-17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

二、预算:共计100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沈阳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沈阳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质量,满足“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的需求,开展2022年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历史遗留待解决问题)。

完成本年度市及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本级、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铁西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2个大厅)业务办理所需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权籍调查(历史遗留待解决问题)系列工作。

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一)项目内容按2021年的80%预估2022年全年权籍调查*****件。包括日常独栋权籍调查2100件,分户数据关联*****件。分户数据关联中*****件需外业现场核实。

一、窗口即时服务:

1、基础地理数据及不动产定界查询系统支持服务。

2、窗口服务

安排2人负责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协调权籍调查业务并反馈权籍调查结果。

二、“宗落地”工作:

1.地籍调查。按地籍调查50宗计算,每宗地地籍调查投入外业1人工日。

2.地籍测量。按地籍测量50宗计算,每宗地平均测量8个点。

3.分摊土地面积计算。预估2022年分摊面积计算100户,每户分摊土地面积计算投入内业0.5人工日。

三、“幢落宗”

1.日常独栋权籍调查外业核实。按日常独栋权籍调查255件计算,每件投入外业0.5人工日。

2.分户关联流程外业核实。按分户数据关联中550件需外业现场核实计算,每件投入外业0.2人工日。

3.房屋空间信息采集。按房屋调查测量90幢计算,每幢房屋平均采集4个点。

四、“户落幢”:按分户数据关联3580件计算。参照批量整理单价。

五、 数据整理入库。

(二)数学基准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3.投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三)质量控制

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项目质量管理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作业中完成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全部合格后提交甲方验收。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提高产品质量,实行“全员、全工序”的质量控制,上道工序成果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作业,各工序检查程序不得省略或替代。

十: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需具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3.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6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王博
电话: 024-********-35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登记 权籍调查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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