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7月8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犁倭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150*****847
联系电话:*********@qq.com">*********@qq.com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清镇市犁倭镇石牛村村庄规划(2022-2035)》
村庄发展类型
石牛村紧邻镇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一般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 建设类型 |
大冲组 | 保留现状类 |
大干田组 | 保留现状类 |
石牛二组 | 集聚发展类 |
下坝组 | 整治提升类 |
小河坝组 | 整治提升类 |
石牛一组 | 集聚发展类 |
左六二组 | 整治提升类 |
左六一组 | 整治提升类 |
左五组 | 整治提升类 |
柿花园组 | 整治提升类 |
打铁组 | 整治提升类 |
戴家庄组 | 整治提升类 |
檬子树组 | 整治提升类 |
双井组 | 整治提升类 |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牛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49.34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对石牛村特色元素的分析,提炼村庄主导性要素,对村庄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从而确定了村庄发展方向为打造产业主导农旅型村庄,定位为:
石牛村属于集聚发展类村庄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三区多点”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中北部乡村旅游发展带;
六区:南部生态种养融合区、中部现代高效农业种植区、北部生态种养融合区;
多点:戴家庄、左六一组古银杏景点、柿花园温泉景点、石牛果蔬采摘体验点、楠竹景点、小河坝檬子树民宿餐饮点和戴家庄特色餐饮民宿点。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石牛村现状3903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3.5人/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4360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293.1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33.92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77.80平方米/人。
指标 | 规划现状 | 规划目标 | 变化量(%) | 属性 |
户籍人口规模(人) | 3455 | 4700 | 36.03 | 预期性 |
常住人口数量(人) | 3903 | 4360 | 11.71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27.43 | 27.43 | —— | 约束性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261.99 | 262.54 | 0.21 | 约束性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293.03 | 293.14 | 0.04 | 约束性 |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29.83 | 33.92 | 13.70 | 约束性 |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 | 0.47 | 1.11 | 136.17 | 约束性 |
村庄居住用地规模(公顷) | 27.59 | 29.76 | 7.87 | 约束性 |
新增宅基地面积控制(平方米/户) | — | 130.00 | — | 约束性 |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00% | 100.00% | 0.00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
(1)本村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7.43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居民点周围连片林地。景观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4个,包含矿山修复、山塘生态提升、河道治理、林地提质改造。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61.99公顷,主要分布在中部连片耕地,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271.03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262.54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连片田园风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暗流河、田园与景观水塘的途径。
(3)基于石牛村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理念,同时围绕村内优质的农田资源,打造农旅融合及观光体验活动。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33.92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1.70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6处,1.11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农业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等,位于石牛二组及小河坝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民宿、农旅中心、旅游服务中心、餐饮示范点、等旅游服务设施。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仓储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2.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39.60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用地面积控制在17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63个,其中治房项目9个、治水项目12个、治厕项目8个、治垃圾项目28个、治风项目6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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