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邵县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新邵县发展与改革局以新发改投[2014]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招商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商引资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邵县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新邵县县城;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104m3/d,原水输送管道长度29.9km,外引水源隧洞800米,净水厂占地50亩,计划总投资24993万元。

2.4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四部分内容:取水工程(包括龙潭江外引水源工程),原水输送管道工程,净水厂工程,净水厂至县城主干管输水管道工程(不包括县城城区内的配水管网工程)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电力、管线、自控、化验、通讯、监控、景观绿化等建设内容等工程设计及相关的地质勘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供相关工程勘察服务及相应的后续设计;

2.5设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和初步设计文件,在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的45天内提供全套的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证照,并具备相应的项目设计经验,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甲级;

3.3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且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3.4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类似项目设计经验(类似工程项目设计指5万吨/天及以上给水处理厂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5.2保证金必须是于2014年11月28日16: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并由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凭相关证明材料于开标截止日前自行前往索取)。

5.3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5.4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邵县枫树坑水库引水工程勘察设计”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新邵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大新街分理处

银行账号:********165*****0702

6、报名时间及地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于2014年 11 月 5 日至2014年 11 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资料到新邵县建设工程管理站进行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备案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及领取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和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

6)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证明(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2以上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 年11月 5 日~2014 年11月 10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xzbw.com/)进行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领取本项目可研报告时缴纳。

7.3 本项目可研报告于2014 年11月 5 日~2014 年11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领取,逾期不予办理。

7.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sxzbw.com/)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2 月 1 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4年12 月 1 日9 时30分

地点为:新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1、设计费用补偿

11.1本项目招标对中标人设计费用不予补偿,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费用补偿金额为10万元,对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费用补偿金额为2万元,其他投标人设计费用不予补偿。

11.2招标人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有使用和借鉴的权利。

12、行政监督

12.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2.2监督机构为新邵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126

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戴家路翡翠花园B栋1号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39*****815

传 真:****-*******

邮 箱:********@qq.com">********@qq.com

2014年11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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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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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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