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双城”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和社区医院项目、“双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思源路和合盛路、“双城”一期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宜宾市“双城”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和社区医院项目、“双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思源路和合盛路、“双城”一期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双城”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和社区医院项目、“双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思源路和合盛路、“双城”一期社区邻里中心项目包(项目名称)已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宜宾市“双城”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和社区医院项目立项的批复、关于“双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批复、 关于“双城”一期社区邻里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 宜三江发政发〔2022〕14号宜临港发投发〔2019〕182号 、宜三江发政发〔2022〕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宜宾市科教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综合服务局、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三江发政发〔2022〕26号、宜临港经综发〔2020〕116号、宜三江发政发〔2022〕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三江新区。 2.2建设规模 2.2.1宜宾市“双城”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和社区医院项目(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总用地面积约33亩,总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建筑内容包括邻里中心、社区医院、社区超市、物管用房、市政设施用房、公厕、垃圾转运站及相关某础设施等。本次实施内容包含: (1)双城街道邻里中心:占地面积约16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地上公共服务及商业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约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平方米; (2)社区医院:占地面积约16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等。 本次建设包括建设人防工程约7000平方米。 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部门确定的功能及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 2.2.2“双城”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思源路和合盛路(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项目”) 该项目包含14条道路,分别为峥嵘路、大学路、观山路、环湾路、桃花潭路、水清路、花溪路、合盛路、鸿儒路、康宁路、清风路、思源路、德福路、共享路,道路总长*****.814m,含主干路3条,次干路2条,支路9条。本次实施内容包含: (1)思源路 思源路全长约21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18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 (2)合盛路 合盛路全长约220米,规划红线宽度为18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 2.2.3“双城”一期社区邻里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邻里中心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4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8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贸市场、配套商业、社区用房、市政公用设施用房、物管用房、垃圾用房、环卫设施等。 以上建设规模最终以相关部门确定的邻里中心功能及规划审批的面积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2.4.1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项目 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4.2基础设施项目 (1)完成方案设计,达到报批深度并完成相应审批工作。 (2)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设计、综合管网工程设计、景观工程设计、交安工程设计、场平工程及所涉及的边坡、排水处理等岩土工程设计、项目所需的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2.5.1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及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5.2基础设施项目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场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 2.6.1公共服务中心项目:约290日历天,须于2023年4月20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2基础设施项目:约290日历天,须于2023年4月20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3邻里中心项目:约170日历天,须于2022年12月20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6.4具体开工日期以完成用地报批后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环保管控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以招标人、中标人共同协商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整体合作期为约4年,三个项目分别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具体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正式交付时间,两者以先完成时间为准,本招标文件中全文同释)后分三年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2.8.1设计费按照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在实施过程中按进度支付。 2.8.2为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按月上报进度产值,招标人以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当月审定产值的25%,市政工程不低于当月审定产值的15%,足额进行支付。进度款支付,三个项目分别在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后支付至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的50%(含民工工资款项且优先支付)。 2.8.3建安工程费余款以确定的结算审计结果减去累计已支付工程款并扣减质保金3%(质保金按2.8.6规定执行),项目在整体竣工验收或正式交付使用后第12个月月末开始支付,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共三个支付周期,分三年等额本金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每一个支付周期按照365天计算。 2.8.4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三个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后分别开始计算(具体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正式交付使用时间两者先完成时间为准),按照2.8.3建安工程费余款支付节点进行支付。 计算基数为确定的结算审计结算金额减去累计已支付工程款并扣减质保金3%后,采用实际占用资金的时间和中标年综合利率计算利息,分三年进行支付(不计复利),即当年支付利息=(确定的审计结算金额-累计实际已支付的工程款-质保金3%)*中标的年综合利率/365*资金实际占用时间。 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三个项目无法按期完工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或无法按期正式交付使用,可按照实际完成项目产值,分批次按上述支付节点进行支付建安工程费余款及建安工程费余款资金占用利息,具体事宜由招标人、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在最终结算审计未完成前,可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并经招标人初审的结算金额或施工图预算财政评审金额或第三方结算审计单位初审金额为基数,减去已支付工程款后为支付依据。在结算审计结束后,根据审定的工程费按合同约定利率,对应付的工程费及资金占用利息与前期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部分进行清算后按实支付。在招标人资金充裕且资金成本低于中标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时,经与中标人协商一致,招标人可缩短建安工程费余款支付时间。 2.8.5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最高不超过7%(含),由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竞争报价。建安工程费余款的利息按中标的建安工程费余款年综合利率计算,不作调整。 2.8.6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经招标人确认无质量缺陷后无息支付,缺陷责任期起算时间为项目实际整体竣工验收时间。 2.8.7安全文明施工等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在建设过程中支付。 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和建设能力;(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出资企业(含金融投资机构等)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1 00:00至2022-06-15 23:59(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7-0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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