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6.10-6.14表)三台油田台13井区侏罗系齐古组、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

拟审批公示(2022.6.10-6.14表)三台油田台13井区侏罗系齐古组、八道湾组油藏开发建设工程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0日--6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北31井区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东部扩边开发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8平方米,其中临时占地面积为******.4平方米,永久占地面积*****.48平方米。项目部署油水井共36口,其中新井35口(采油井27口,注水井8口),老井采转注1口;采用单井及平台井方式布置,共布置19口单井和5座平台井。单井平均井深2150m,钻井总进尺*****m,新建计量(配水)站2座,阀池2座,新建进站道路1.33km、单井管线8.519km、平台管线1.781km,集输汇管1.5km,单井注水管线3.539km、平台注水管线0.761km、注水支线1.2km,注水干线1.2km;新建产能4.86万吨/年,油气水处理依托北三台联合站;配套建设自动控制、供配电、通信、消防、防腐工程等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井场周边生态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行驶,禁止乱碾乱轧;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后期施工迹地依靠自然恢复。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定期对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燃料柴油使用符合国家柴油标准的合格产品。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井场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运营期定期对井场内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巡检。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烃类的跑、冒、滴、漏,做好采油井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油气开采集输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污染物排放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钻井废水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泼洒。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回注水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井下作业废水严禁直接外排,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高质量合格的油气输送管道,防止油水泄漏。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运营期对机泵等设备进行定期保养。配备必要的防噪设施,如耳塞等,供操作人员在泵房巡视检测时使用,以保护操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井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产生的钻井液及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不外排,水基岩屑交岩屑处理单位处置,钻井液循环使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全部回填;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润滑油需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落地油100%回收。定期对井场进行巡检,减少跑冒滴漏。井下作业过程产生的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罐收集后交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

2

北16-北20井区二叠系梧桐沟组油藏东部扩边开发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及吉木萨尔县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21万元,环保投资2342万元。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4平方米,临时占地面积******.2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44平方米。

项目部署油水井41口,其中:新井40口(采油井31口,注水井9口),老井采转注1口,新建计量站3座,新建单井及平台管线12.1km,集油汇管2.1km,单井注水管道4.6km、注水支线0.5km。项目新建产能规模5.13万吨/年。

(一)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保护井场周边生态环境,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行驶,禁止乱碾乱轧;施工现场禁止遗弃废物;施工结束后对地表进行平整,后期施工迹地依靠自然恢复。运营期定期检查设备,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通过宣传和严格的检查管理措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定期对柴油机及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燃料柴油使用符合国家柴油标准的合格产品。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井场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作业,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运营期定期对井场内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定期对集输管线进行巡检。加强生产管理,减少烃类的跑、冒、滴、漏,做好采油井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油气开采集输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中污染物排放要求。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过程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技术”,严格落实防渗措施,钻井废水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液配制,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泼洒。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运营期采出水依托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回注水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的有关标准。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运至北三台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高质量合格的油气输送管道,防止油水泄漏。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运营期对机泵等设备进行定期保养。配备必要的防噪设施。井场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施工期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产生的钻井液及岩屑一同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实现固液分离,不外排,水基岩屑交岩屑处理单位处置,钻井液循环使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弃土全部回填;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润滑油需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落地油100%回收。定期对井场进行巡检,减少跑冒滴漏。井下作业过程产生的压裂返排液采用专用罐收集后交北三台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

3

吉木萨尔县红旗农场新福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500吨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位于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东二畦村张家庄子下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9°13"9.63",北纬44°07"7.28"

吉木萨尔县红旗农场新福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包括1条塑料造粒机组生产线,3条滴灌带及配套设施设备生产线,1条水带及配套设施设备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滴灌带和水带666t/a,再生颗粒5000t/a。总投资50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造粒工序、滴灌带、水带生产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废旧滴灌带破碎、装卸、清查、堆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项目针对物料堆放采用篷布遮盖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针对废旧滴灌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降低粉尘产生量,针对造粒工序、挤出成型工序采用集气罩+UV光氧+两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要求,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1排放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运营期清洗废水、破碎喷淋水和冷却循环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通过屏蔽、隔声、减振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查废物、清洗废渣及泥沙、废滤网、滴灌带和水带定型时产生残次品及边角废料、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生活垃圾。清洗废旧滴灌、地膜带时产生的废渣泥沙作为耕土还田、残次品和边角料全部回收利用;废旧滴灌带、地膜清查过程中产生的清查废物集中收集后作为耕土还田;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滤网定期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交具有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公示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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