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7月8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站街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1. 项目名称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

  1. 村庄发展类型

杉树村紧邻红枫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距镇区7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建设类型

杉树脚组

整治提升类

大坡组

整治提升类

石岗坡组

整治提升类

大新寨组

整治提升类

上土桥组

整治提升类

下土桥组

整治提升类

大寨组

整治提升类

小寨组

整治提升类

对门坡组

整治提升类

大坪地组

整治提升类

张关堡组

现状保留类

  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杉树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29.4094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1.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1. 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对杉树村特色元素的分析,提炼村庄主导性要素,对村庄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从而确定了村庄发展方向为打造旅游发展精品村庄,定位为:

杉树村属于重点村,集聚发展类村庄

  1.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轴三区多点”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中部沿村道的乡村旅游发展轴;

三区:南部滨湖乡村旅游发展区、北部生态种养融合区、中部精品果蔬种植区;

多点:大坪地景点、张关堡大坡石岗坡居民宿群景点、杉树脚果蔬采摘体验点、小寨楠竹景点等。

  1.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杉树村现状1166户5211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3.5人/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1360户5900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259.181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49.8131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84.4290平方米/人。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户籍人口规模(人)

5211

5900

13.22

预期性

户籍户数规模(户)

1166

1360

17.15

预期性

常住人口规模(人)

4936

5630

14.06

预期性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44.1075

44.1075

0.00

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243.1879

243.1879

0.00

约束性

耕地保有量(公顷)

257.9078

259.1811

0.49

约束性

林地保有量(公顷)

225.0120

217.9166

-3.15

约束性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43.5508

49.8131

14.38

约束性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41.9872

44.8790

6.89

约束性

生活垃圾处理率(%)

——

100.00%

——

预期性

生活污水处理率(%)

——

100.00%

——

预期性

  1. 生态保护

(1)本村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4.1075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范围沿湖侧连片林地,村域范围内红枫湖沿线景观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3个,包含山塘生态提升、草地还林、裸岩石砾地还林。

  1.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3.0794公顷,主要分布在村庄中部,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251.6199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243.187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1.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红枫湖沿线自然风光、竹山景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红枫湖、田园与景观水塘的途径。

(3)基于杉树村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理念,,同时围绕红枫湖沿线水库风光资源,打造农旅融合及观光体验活动。

  1.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9.8131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2.4907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5处,1.0156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农业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等,位于大坡组、石岗坡组、小寨组及杉树脚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民宿、农旅中心、旅游服务中心、餐饮示范点、农耕体验馆等旅游服务设施,。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仓储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2.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44.8790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用地面积控制在17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杉树脚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1.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1.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56个,其中治房项目10个、治水项目15个、治厕项目7个、治垃圾项目19个、治风项目5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附件:03杉树村庄规划公示近期建设项目表.docx


标签: 村庄规划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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