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规划公示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贵阳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公示活动。
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7月8日(3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站街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在公示期内,您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清镇市站街镇杉树村村庄规划(2022-2035)》
村庄发展类型
杉树村紧邻红枫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距镇区7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基础设施完善,在《清镇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中定位为“重点村”。各自然村组分类详见下表:
自然村组 | 建设类型 |
杉树脚组 | 整治提升类 |
大坡组 | 整治提升类 |
石岗坡组 | 整治提升类 |
大新寨组 | 整治提升类 |
上土桥组 | 整治提升类 |
下土桥组 | 整治提升类 |
大寨组 | 整治提升类 |
小寨组 | 整治提升类 |
对门坡组 | 整治提升类 |
大坪地组 | 整治提升类 |
张关堡组 | 现状保留类 |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杉树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629.4094公顷(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准)。
规划期限
本村庄规划期限为2022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村庄发展定位
通过对杉树村特色元素的分析,提炼村庄主导性要素,对村庄进行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从而确定了村庄发展方向为打造旅游发展精品村庄,定位为:
杉树村属于重点村,集聚发展类村庄
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形成“一轴三区多点”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一带:中部沿村道的乡村旅游发展轴;
三区:南部滨湖乡村旅游发展区、北部生态种养融合区、中部精品果蔬种植区;
多点:大坪地景点、张关堡大坡石岗坡居民宿群景点、杉树脚果蔬采摘体验点、小寨楠竹景点等。
村庄发展规模及指标
人口规模:规划至203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杉树村现状1166户5211人。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年),按照3.5人/户测算,村域人口规模为1360户5900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至2035年,耕地面积为259.1811公顷;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49.8131公顷,全村人均村庄建设用地84.4290平方米/人。
指标 | 规划现状 | 规划目标 | 变化量(%) | 属性 |
户籍人口规模(人) | 5211 | 5900 | 13.22 | 预期性 |
户籍户数规模(户) | 1166 | 1360 | 17.15 | 预期性 |
常住人口规模(人) | 4936 | 5630 | 14.06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44.1075 | 44.1075 | 0.00 | 约束性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243.1879 | 243.1879 | 0.00 | 约束性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257.9078 | 259.1811 | 0.49 | 约束性 |
林地保有量(公顷) | 225.0120 | 217.9166 | -3.15 | 约束性 |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 43.5508 | 49.8131 | 14.38 | 约束性 |
农村宅基地规模(公顷) | 41.9872 | 44.8790 | 6.89 | 约束性 |
生活垃圾处理率(%) | —— | 100.00% | —— | 预期性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100.00% | —— | 预期性 |
生态保护
(1)本村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4.1075公顷。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分别为村域范围沿湖侧连片林地,村域范围内红枫湖沿线景观水域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3)计划实施生态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3个,包含山塘生态提升、草地还林、裸岩石砾地还林。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43.0794公顷,主要分布在村庄中部,其余零星分散至村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规划至2035年,本村耕地图斑面积不少于251.6199公顷,净耕地面积不少于243.187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特色资源保护
(1)本村特色保护资源有红枫湖沿线自然风光、竹山景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驳岸修复,完善区域山水格局。
(2)控制在乡村特色资源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特色资源的各类建设行为,控制污染源,切断污染物进入红枫湖、田园与景观水塘的途径。
(3)基于杉树村农旅一体化产业发展理念,,同时围绕红枫湖沿线水库风光资源,打造农旅融合及观光体验活动。
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49.8131公顷,为适度提高村庄规划的灵活性,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农村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规划预留机动指标2.4907公顷采用台账管理方式,暂不落用地空间布局。
(1)产业用地
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共计15处,1.0156公顷,主要用于旅游服务及农业产业相关配套项目等,位于大坡组、石岗坡组、小寨组及杉树脚组。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主要包含:民宿、农旅中心、旅游服务中心、餐饮示范点、农耕体验馆等旅游服务设施,。
商业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不超过1.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仓储用地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容积率控制在1.0-2.5,建筑密度不超过30%;产业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44.8790公顷,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增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用地面积控制在170平方米以内,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层数在3层以下,建筑高度不大于9.9米,在建筑形式、材料、布局上融合地方民族特色或历史文化进行设计,使其与整体村落风貌相协调,并鼓励创新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色彩和质感与整体村庄农房风貌一致。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2米。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详见自然村组建设用地详细布局图,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规划以节约集约用地、经济便民为原则,相对集中、合理布局行政管理、学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杉树脚组形成村庄公共服务中心。
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学校、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农村“五治”建设
以农村“五治”建设为抓手,计划实施治房农村五治建设项目56个,其中治房项目10个、治水项目15个、治厕项目7个、治垃圾项目19个、治风项目5个,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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