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加工实训室建设(产教融合)(二次)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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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加工实训室建设(产教融合)(二次)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1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加工实训室建设(产教融合)(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CZB2022-117CG-2项目名称:盘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加工实训室建设(产教融合)(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元):******.00最高限价(元):******.00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C35-D01-8879采购需求:1、激光雕刻机2、数控车床3、数控铣床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完整的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人员证书。部分其他组织、自然人和成立不满一年的法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2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如税务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完税凭证票据等、社保:如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或社保花名册或社保缴纳凭证票据等);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black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2)特殊资格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6月13日00时00分2022年06月16日23时59分

标签: 职业技术学校 实训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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