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顺德检验检疫局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
GZ-********0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名称)顺德检验检疫局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540(万元),工期:180(日历天)。
实验楼部分:本工程实验楼拆除外墙块料及抹灰层、拆除外墙门窗及幕墙、砖砌体拆除、现有管道移位。新做外墙底层抹灰、外墙块料面层、外墙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外墙铝合金造型、挂贴大理石;地面石材铺贴、块料铺贴、花基砌筑与铺贴;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及隔热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实验室部分:装饰:本工程为实验室大楼五、六、七、九、十一层的修缮翻新工程(每层卫生间不包含在本次工程内容当中)。建筑面积:五层1358.4m2,六层1140.65m2,七层1140.38m2,九层940.11m2,十一层525.21m2,每层净高3.32m。工程内容包括:拆除旧墙体、天花、门窗,修补损坏地面,新砌隔墙、玻璃间墙,新作吊顶,墙面扇灰、墙面及天棚油漆、露台防水、安装门窗及窗台制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安装工程:配电部分为五、六、七、九、十一层照明线路敷设及六、七、九、十一层动力设备电器安装;给排水部分为六、九、十一层给排水管道敷设;通风系统为六、七、九、十一、十二层通风管道、阀件、设备安装;净化系统为九层净化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安装;气体管路部分为九、十一层气体管路及设备安装内容;门禁系统为五、六、七、九、十一层实验室门禁系统所有器件整套安装的内容。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设计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实验室系统建设方面的专业公司,具有家具制造、通风设备系统安装等方面的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3)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3)资格要求,可以组成具有上述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交)。
3.4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联合体投标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交)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3.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4需提供近三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
近三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6个月,即 2011年11 月 至 2014 年10月。
3.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11月06日 至2014年11月12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

6.投标担保
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0元
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17日 上午09:30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交易员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8.随机定标的安排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26日 下午3:00 。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
8.3出席人员: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联合体投标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交)
(2)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交)
(3)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联 系 人:伍勇球
电  话:****-********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
邮  编:/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


2014年11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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