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的再次公告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的再次公告
5月30日,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征集活动评选入围作品的公告。监评期内,接有关单位反馈,经调查,决定取消“原入围作品2”资格。按照专家评选结果,现重新确定1件入围作品,请社会各界人士监评。
采用作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标识的作品是入围作品一。
应征作者应当保证作品为作者原创、未公开发表、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以上作品接受社会监评,如有不符合本次征集标识需原创等要求的,请及时在邮箱*********@qq.com留言,并提供相关线索,联系电话:028-********,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以上作品经评选入围,则视为设计者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征集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以任何形式使用该作品。
监评期: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7日。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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