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潍坊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商用汽车消费市场恢复,在落实国家、省和市现有汽车消费政策基础上,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限为2022年6月9日至6月30日,个人消费者须在该时限内完成在潍坊市购买新商用汽车(二手车除外),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7月31日前将有关资料上传平台,获得审核通过。
二、消费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标准
1.于活动时限内在潍坊市购置的新能源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
2.于活动时限内在潍坊市购置的燃油商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可申领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可申领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可申领2000元消费券。
3.于活动时限内以报废旧商用车购置新商用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符合发放标准第1条、第2条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可申领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报废车辆车主与新车车主需为同一人)。
(二)消费券申领
根据2022年“惠享潍坊”消费季活动安排,银联山东分公司作为本次促消费活动第三方平台。购车人通过手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汽车消费券”,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以下资料(具体明细见附件2):
1.消费者承诺书(附件1)。
2.新车车主身份证: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3.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上传发票联,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否则无效。在活动启动前已经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活动方案发布后更换车辆或重新开具发票的,不列入本次消费券发放范围之内。
5.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登记日期须在活动期限内。
6.机动车行驶证:上传主页和副页。
7.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还需提交有资质的报废车拆解机构出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旧商用车的时间要在活动期限内,报废机动车、新车车主应为同一人,否则无效)。
8.汽车保险单据。
审核通过后,将通过“云闪付APP”发放消费券。
(三)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使用范围。消费券仅限在潍坊市内使用(具体使用范围见云闪付消费券使用说明)。
2.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须通过“云闪付APP”使用。
3.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参与违法活动。
4.消费券自2022年6月20日开始陆续发放,使用日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逾期自动失效,不再补发。
三、资金来源
本次消费券发放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剩余50%由市、县(市、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可在执行省市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商用汽车消费政策,并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多方式让利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工信、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统计、公安、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组建市级工作小组,统筹负责商用汽车消费券组织发放工作。市工信局负责政策解释,统筹推动活动实施;市发改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消费券所需资金的筹措,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资金;市商务局配合做好消费券相关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商用车销售企业进行监管,督促企业在经营场所明示车辆销售价格,不得变相涨价、捆绑销售;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商用车销售数据情况;市公安局负责机动车登记、报废机动车注销,并协助做好资料审核等工作;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指导银联公司做好平台建设及消费券发放、*****热线回复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做好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银联山东分公司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商用汽车销售企业采取在门店、网点悬挂和摆放消费活动宣传海报、单页、条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引导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及时筹措和划拨本地财政出资部分,确保政策落实落地;要公布工作联系人和咨询电话,为个人消费者提供政策解答,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激发我市商用汽车消费市场活力。
联系电话:活动咨询 *******
技术支持 *****
附件:1.消费者承诺书
2.个人消费者提交申报材料明细
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潍坊市财政局 潍坊市商务局
潍坊市统计局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潍坊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2022年6月11日
附件1
消费者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将按照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潍坊市促进商用汽车消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按照规定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虚假材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消费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个人消费者提交申报材料明细
车辆类型 | 需提交材料 | 审核标准 |
新能源商用车 | 消费者承诺书 | 手写签字,需清晰可辨识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 |
购车用户身份证 |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 |
车辆外观照片 | 需含车牌,车牌为绿牌。 | |
机动车行驶证 | 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上传驾驶证无效。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 |
汽车保险单据 | 上传由潍坊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 | |
燃油商用车 | 消费者承诺书 | 手写签字,需清晰可辨识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 |
购车用户身份证 |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 |
车辆外观照片 | 需含车牌。 | |
机动车行驶证 | 含主页和副页,上传驾驶证无效。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 |
汽车保险单据 | 上传由潍坊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 | |
报废旧车购置新能源商用车 | 消费者承诺书 | 手写签字,需清晰可辨识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 |
购车用户身份证 |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 |
车辆外观照片 | 需含车牌,车牌为绿牌。 | |
机动车行驶证 | 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能源”或“新能源/混”。上传驾驶证无效。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 |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清晰可辨识 | |
机动车注销证明 | 清晰可辨识 | |
汽车保险单据 | 上传由潍坊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 | |
报废旧车购置燃油商用车 | 消费者承诺书 | 手写签字,需清晰可辨识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需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需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 |
购车用户身份证 | 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 | |
车辆外观照片 | 需含车牌。 | |
机动车行驶证 | 含主页和副页,上传驾驶证无效。 |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 |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清晰可辨识 | |
机动车注销证明 | 清晰可辨识 | |
汽车保险单据 | 上传由潍坊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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