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铁道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二次)招标公告

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铁道警察学院,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铁道警察学院校区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咨询项目

2.2 项目编号:BJHLHN-2014-042号

2.3项目地点:新郑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咨询工期: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7日历天

2.6项目内容:项目林地变更调查;项目征用林地现场勘测及《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查验报告;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

2.7设计目标:能够确保报批一次性通过审查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拟谈判响应方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4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服务内容;

3.5拟谈判响应方为河南省内企业或在河南省有分公司;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3.6拟谈判响应方有收费许可,能够出具正规发票;

3.7投标单位需出具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4.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4.1报名:本项目自2014年11月05日— 2014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东明路与红专路南1000米东明路174号农资大厦710室)。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012年以来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合同3份,金额不低于50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贰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铁道警察学院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9*****5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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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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