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共服务用房(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机电工程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共服务用房(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机电工程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共服务用房(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机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JZB2022-0601

一、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共服务用房(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机电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公共服务用房(龙翔国际商贸中心建设项目)机电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远达大街以西、丙三十六路以南、湖畔街以东。

2.5计划工期: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10月30日(以上工期为暂定工期,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9398.724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19年~2021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且被授权人不得更换。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疫情期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4日至2021年0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将下列报名材料以PDF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向代理公司获取),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qq.com,联系电话:130*****152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活动无需提供;

4.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在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822号保合大厦2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伟平

电话:186*****95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766号中金名筑4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王春雷

电话:130*****1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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