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工程#2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低温电除尘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期工程#2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低温电除尘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低温电除尘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天津市汉沽区汉南路266号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进度:工程计划在2014年#1机组B修期间(9月5日——11月3日,60天)完成,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备注 |
1 | ZTZX-ZB-2014-13-24 |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机组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低温电除尘改造EPC总承包 |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机组电除尘改造总承包,包括除尘器高频电源改造,原除尘器的检查、修复、更新与调整,及相应新增项目,以适应低低温除尘体系,并满足排放及效率的要求。本工程采用EPC总包建设模式,除烟冷器系统外的低低温除尘系统改造内容均由投标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性能试验,以及设计联络、现场服务、分包设备招标、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提供售后服务等。同时,投标方负责范围包括工艺改造带来的土建结构、电气、控制、除灰、建筑、暖通等专业的相关新增或调整内容。 | 2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所投标段类似业绩。
5、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除尘器改造工程总承包相关的资质(包含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相应的资质)。其中,设计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其分包商施工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环保工程(大气类)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4台(与本项目投标方案相一致)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配套静电除尘器的正常运行业绩,且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一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配套低低温除尘系统(或低温除尘系统)的合同业绩或运行业绩。
3、投标人的高频电源分包方应至少具有1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发电机组的电除尘系统配套高频电源的供货运行业绩。
4、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备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14年11月5日-2014 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高新大厦1110室
(二)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身份证;
(4)《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电汇购买
(1)资料审核
请将报名资料按招标公告附件(购买招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以整个WORD文档形式发至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邮箱(邮箱标题需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注意:请购买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购买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购买招标文件无效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领取,如要求邮寄需另收取每次100元的邮寄费,此费用应与购买招标文件款项一同支付。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雪、范琮
E-mail:ZBZXGL@sdicc.com.cn
(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佳
电 话:***-********
地 址:天津市汉沽区汉南路266号
(五)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范琮、金爽
电 话:***-********、********
(六)其它事项
1、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不少于二十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截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2014年11月5日
附件: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
以下文件需粘贴在同一WORD文档中。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单位名称 | |||
发票付款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招标文件价格 | 元 | ||
电汇购买方式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邮寄(邮寄费100元/标段) □开标前领取 | ||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相关人员 | 购买招标文件人员 | 本次项目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手机 | |||
电话 | |||
传真 | |||
备注: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将于开标时交与投标人或邮寄给投标人。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到WORD文档中);
(4)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年审有效期内,粘贴到WORD文档中);
(5)电汇凭证(扫描件,现场购买时无需提交,粘贴到WORD文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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