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广陵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1〕26号)和扬广府办〔2021〕85号《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广陵经开区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导向,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质量为关键,以推动绿色利民惠民富民为重点,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着力健全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区、园区、村居(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充分利用和保护生态资源,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大美广陵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健全经开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管委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树种结构得以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满足防火需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增绿”。
1.培育林业资源增长点。依托江淮生态大走廊和沿江生态景观廊道,以道路、河流为线,大力推进农田林网、水网和路网防护林建设,打造长江、湖泊、公路等重要区域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实施废弃厂矿、污染土地等区域造林复绿,通过开展森林抚育、重要节点改造、缺株补植等方式,增加森林覆盖。推进绿美村庄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开展植树造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升国土绿化科学化水平。
2.推进林业生态产业发展。依托江淮生态大走廊、沿江生态景观廊道及现有的林果园区,积极发展林果花木,引进和推广名优经济林,不断增强区域林木种苗科技化、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水平。在注重培育资源、保护生态的同时,结合高效农业建设,积极发展花木、果树、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为提升城市品位增绿添彩。
(二)强化生态“管绿”。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强化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环境脆弱区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私埋乱葬。强化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占补平衡”管理,全面推进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新栽林木的管护,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2.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结合市、区古树名录,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古树名木资源信息管理和动态监测体系,完善古树名木分级鉴定、建档管理、挂牌保护制度,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能够健康生长。
3.加强林业资源监管执法。积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林业资管管理和执法工作,严格查处辖区范围内占用破坏林地等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慧眼守土”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水平。
(三)强化生态“护绿”。
1.加强森林火灾防控。加大森林防火、消防道路、消防器材储备、消防队伍联动机制等方面建设,提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落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责有人担、林有人护、火有人扑,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属地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重点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避免出现重大虫情灾害。
3.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在全面推行园区级林长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完善村级林长制,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管护作用,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加大重点林区基础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通讯、供水等林业发展必须设施,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提高防火专业装备水平。
四、组织体系
(一)成立经开区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经济运营中心、财税金融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书记为组成人员。设立经开区林长,副林长,分别由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村(居)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居)委会书记和副书记担任。设林长制办公室,园区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投资服务中心,许强任办公室主任,钱子萍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林长会议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同时加大资金筹措,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园区级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林业发展和森林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等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并向上级林长报告。负责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林长会议。
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林业发展和森林等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等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2.护林员职责:负责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灾情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保护好管护区内野生动植物和各种林业服务标识设施,做好管护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经开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林长制实施情况,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
(三)责任区域
林长制责任区域划分实行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园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广陵经开区辖区,村居(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社区)辖区。国有林权单位以单位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流转林权产权以林地经营者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
五、工作步骤
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推行林长制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0月-11月)。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以及扬广府办〔2021〕85号《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出台广陵经开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措施及相关配套制度,园区、村居(社区)设立林长,划定林长责任区,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2022年2月)。全面总结林长制工作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排查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开展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四)巩固深化阶段(2022年3月开始)。巩固提升林长制阶段性成果,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及制度体系,丰富林长制保护措施,加强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推进林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委会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2021年12月底前,经开区要全面建立管理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顺畅的林长制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查巡查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林长工作联系单”,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落实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严格的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制度,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报上级党委、政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同时报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强化宣传发动。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围绕植树节、地球日、爱鸟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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