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新城党群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陵新城党群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受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广陵新城党群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广陵新城党群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前往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HXZFCG-*******号
2、项目名称:广陵新城党群服务中心及企业服务中心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59.5万。最高限价为59.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设计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1)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近一年内新成立公司,无需提供(5)-(7)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核验的承接范围必须包含建筑装饰设计丙级业务范围的内容)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设计单位。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2月18日起至2022年2月24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沟路22号)。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网”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2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沟路2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3、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查看。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行程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各投标人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广陵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声谷1号楼
联系方式:韩先生051*****9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方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22号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15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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