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三项服务定点招标公告

2015—2016年度三项服务定点招标公告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三项”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三项”服务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采购编号:DFHT C2014-2194

2、采购内容及合同期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A包:2015-2016年度公务印刷定点协议供应商

B包:2015-201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

C包:2015-201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协议供应商

合同期限:两年(2015年1月-2016年12月),上一年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取消下一年合同。

3、供应商必要条件: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 包: 2015-2016年度公务印刷定点协议供应商

l 供应商必须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l 供应商必须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经营;

B 包:2015-201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

l 供应商为合法经营的综合性汽车维修企业,且具备两个车系以上的车辆维修能力;

l 供应商须具有二类汽车维修资格,且具有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l 供应商必须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经营;

l 供应商管理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检验员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员证》,人数在3名以上,其中1人应持有《总质量检验员证》;电工、机修、板金、油漆各类工种必须各有2名以上人员具有中级资质;

C 包:2015-2016年度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协议供应商

l 供应商必须具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内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l 供应商必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l 供应商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车辆保险业务的承保业绩;

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各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4 年 11 月 6 日起至2014 年 11 月 26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30 时~ 12:00时、下午 13:30时 ~ 16: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资格证明材料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参加投标报名现场原件审核:⑴ 营业执照(副本) ⑵ 税务登记证(副本)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⑷ 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⑸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⑹ 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公务印刷定点协议供应商还应携带:

《印刷经营许可证》

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还应携带:

《二类汽车维修资格》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协议供应商还应携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会议室

6、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书面投诉。

采 购 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盛冬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

联 系 人:曾新华 电话***-******** 传真:***-********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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