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服务计划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购买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服务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改造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保密机房改造项目(项目代码:F0101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三、服务内容
(一)机房改造:对昆明综合保税区二楼需要加固机房进行现场勘查,地面总体面积37㎡,墙体面积约75㎡,需要将地面现有承重提升100—200KG/㎡,另需对机房进行供电及墙体和顶部进行装修。
(二)机要室改造:对昆明综合保税区八楼需要改造的机要室现场勘察,进行机要室隔断、装修,安装至少0.2mm厚的不锈钢防盗网,安装不锈钢门及加装特殊门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4.00万元(壹拾肆万圆整)。
(二)资金来源:2021年部门预算调剂安排的“保密机房改造专项经费”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服务所需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
3.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资质审查合格、信誉良好;
4.具有行政事业单位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工作的相关经验。
六、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七、目标要求
1.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综保区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工作;
2.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相关信息保密,未经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3.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昆明综合保税区保密机房及机要室改造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政府购买服务。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确认(0871-********),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后,邀请不少于三家拟承接主体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昆明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标签: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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