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车床招标公告
普通车床招标公告
江苏省东台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的 普通车床采购 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月度计划东财购计[2007] 38 号)批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总 则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
(2)生产或经营相关产品的厂商或经销商。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用工合同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资格审查时备查。
(4)采购人需要的其它条件。
2、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格 后审 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资格审查资料。
3、谈判文件的组成:谈判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投标函部分表格、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 2007年 5月 9 日 10时至5 月16 日 15 时 00 分止;
(2)发售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金海中路9号水务大厦裙楼三楼);
(3)谈判文件售价: 100 元/份,售后不退。
注:投标的供应商也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购买谈判文件。
(4)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蒋海防 0515— ******* (采 购 人);
陈 浩、曹晓泓 0515— ******* (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5)投标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后答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投标供应商同时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未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投标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在2007年 5 月 11 日 18时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提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2007年5月14日18时前在东台市招投标“谈判答疑” 栏目上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谈判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6、投标费用:
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综合服务费为中标价的8‰。(如经计算后政府采购综合服务费超过按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收取标准时按收费较低者执行。)
(二)谈判内容
1、采购内容:
C6140普通车床10台(详见附录)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安装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3、供货期限要求:采购内容须在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全部到位且安装调试完毕;
4、售后服务要求:(见服务承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式样附后)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用工合同(复印件)。
(3)报价表。
(4)服务承诺。
(5)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②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登记表;
③含有所投标车床详细技术指标、数据的产品说明书或技术文件资料;
(6)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企业资信业绩等。)
以上所列资料均用A4纸制作,按照先后次序装订成册。
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所提供资信业绩等相关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作评审依据。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项目的费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分项填写,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指标的前提下,提供本次谈判内容的详细备选方案,供采购人参考,并就详细备选方案进行报价,作出服务承诺,但原采购内容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并按规定作出服务承诺,否则作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标书处理。
3、投标担保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3500 元,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本地企业在东台市区金融机构开户的使用转账支票,外地企业使用银行汇票,无论本地企业或外地企业一律不得使用其他结算方式,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拒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其它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收款单位: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帐 号:********3-12801
开 户 行:建行新东南路分理处
4、投标文件签署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和服务承诺均应加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除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按(三)部分第1条的内容和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在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谈判时间,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2、投标文件的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提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 5 月 16 日 下 午 15 时;
(2)开标时间:2007 年 5 月 16日 下 午 15 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未按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未履行谈判文件购买手续的。
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在谈判截止时间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5、在招标采购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338500元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谈 判
1、采购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并邀请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谈判活动。
4、投标文件的初审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序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在资格初审和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不进入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封装而错装、混装;
(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品牌同一配置的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或同一投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服务承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5)授权委托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用工合同原件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开展谈判
(1)谈判过程的保密
开始谈判,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其他信息和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确定或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谈判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参加谈判的其它供应商就谈判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构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比较、评价
谈判小组与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对原谈判文件中难以具体确定详细规格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或原谈判文件已确定但谈判中发现该确定内容与谈判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相符的,谈判小组可以决定追加谈判轮次进行谈判。谈判内容确需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各投标供应商根据变动后的内容作出最后报价。
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定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应当限定在一至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8、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是整个谈判项目采购资料的组成部分,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六)定标及合同授予
1、根据谈判小组确定的评标结果,公示两个工作日后,由采购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7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投标后撤回投标处理。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随同中标通知书送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备案。
5、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机会或不按谈判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第二章 投标函、评标办法及各类表格
1、 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贵单位编号为DZW 的谈判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投标。
本单位自愿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履行全部责任。
本单位对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投标供应商名称)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报 价 表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总报价
单价及总价中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全部项目费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4、 服 务 承 诺
如我方为成交供应商,郑重承诺如下:
(1)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标书规定的交货期限内将中标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所有设备的保修期期限为 一年 (如生产厂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负责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并定期上门维护;保修期满后,我方提供终身技术服务。
(3)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为 72 小时。
(4)保修期内,提供的货物出现故障或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时,我方在标书承诺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或更短的时间内到场服务,如不到现场,采购人自行处理,其费用在我方履约保证金中扣付。
(5)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如需要更换零部件,我方在一周内完成,并保证所供零部件的性能和作用不低于原配置,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自行购置,费用在我方履约保证金中扣付。
(6)其他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盖 章)
二OO 年 月 日
企业
名称
详细
地址 邮 编
法人
代表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万元)
营业
面积 M2在册员工 名技术人员 名
联 系 人 职 务 所在部门
联系
电话 传 真
手 机 号 电子
邮箱
供应商
品范围
企业概况
主要业绩
服 务 单 位项 目联 系 电 话联 系 人
5、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供应商登记表
填表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甲方于200 年 月 日 午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进行 竞争性谈判,经综合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及中标内容清单: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该价格包括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采购内容清单
货物名称型 号数 量单 价合 价
总价(大写):
二、供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定后 50 日内货物全部送达江苏省东台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质量及验收方法
⑴乙方在交货时,货物的品牌型号必须与投标报价单保持一致,必须保证品牌正宗,原始包装并附有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品牌型号数量的,甲乙双方协商后须报东台市财政局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调整。
⑵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10日内,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性能和参数等方面的问题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⑶验收方法: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 7 日内,由甲方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现行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对所供货物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安装质量等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三、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经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总价的 90 %,正常运行 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四、履约保证金及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售后服务期满一次性付清余款。
2、所供货物发生故障时,须在 72 小时内到场维修,无法修复时 3 日内更换货物或配件,并保证所换货物或配件不低于原配置,如 72 小时内不能到位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更换设备,其费用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所有货物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的托运、安装及预装常用软件等,均不需另行付费。
4、根据厂家规定的免费保修时间对所供货物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对用户货物的维修,只收成本费,并提供终生技术服务。
5、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的毁损,乙方有义务协助维修。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清货款,将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罚息。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无特殊原因,视同验收合格。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货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应交未交货物合同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应交未交货物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所供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必须一周内调换到位,一周内不能到位,每超过一天扣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甲方的误期补偿。
5、发生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仲裁。
六、其他条款:
七、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采购人的谈判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
4、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签字盖章后五日内报送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和市财政局备案。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必须经甲、乙双方和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方可生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 年 月 日
附录:
设备生产商必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普通车床
1.设备名称:C6140
2.数 量:10台
3.设备用途及基本要求:
设备主要加工材料为钢材。机械结构坚固结实,切削过程稳定可靠。
4. 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4.1 机床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国际标准。
4.2 机床所有零部件和各种仪表的计量单位应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
4.3 机床主要规格参数:
4.3.1床身上最大工件回转直径400mm
4.3.2刀架回转直径≥220mm
4.3.3最大车削长度=750mm
4.3.4床身宽度≥390mm
4.3.5主轴通孔直径≥52mm
4.3.6主轴转速 档数≥22,范围 11-1400r/min
4.3.7加工精度 圆度0.01mm 圆柱度0.01/Ф100 平面度0.015/Ф200粗糙度1.6um
4.3.8主电动机功率 7.5kw
4.3.9纵向进给量范围(63种)标准0.035-2.842mm/r
4.3.10横向进给量范围(63种)标准0.009-0.804mm/r
4.3.11净重>=2.05T
4.3.12附件(国标配置)
4.3.13主要功能:螺纹进给系统采用“三轴滑移公用齿轮机构”,在不换挂轮的情况下可完成多种螺纹的加工。溜板箱上设有形象化的纵横进刀手柄和快速移动机构。尾架具有快速偏心夹紧装置。床头箱和进给箱采用箱外循环集中润滑。
4.5 配置各种液压、气、水管路方向标识,标识各种仪表工作范围,标识使用介质牌号。
4.6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机床产品样本,功率扭矩图。
4.7 投标文件中列出机床主要外购件的产地、型号、规格。
4.8 投标文件需要描述机床结构、工作方式。
4.9 投标机床产品应为样本标准配置设备。
4.10 投标文件提供同型号产品用户清单,包括名称、地址、购买时间、型号等。
5. 设备附件及零备件:
5.1 列出下列各项清单,单独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5.1.1 提供随机标准附件及易损件;
5.1.2 提供机床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
5.1.3 提供机床验收后运行三年所必需的备品备件;同时标书内承诺招标方三年内未使用的备品备件厂家按原价赎回。
6. 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生产厂家交货时须出具其产品质保书,供应商须出具厂家委托经销手续和产品质保书。)
6.1 机床操作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零部件清册、基础图、机床总图、部件装配图(含主轴装配图)、电气、气动、液压原理图。
6.2 上述资料提供完备,并提供资料光盘。其余资料和光盘随机床交付。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派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负责机床的安装与调试,并在买方现场试切合格及培训后进行最终验收。
7.2 在买方安装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3 机床终验收后,质量保证期为主机一年,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要求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排除故障。
7.4 机床包修期过后,要求能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
8.机床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8.1 提供机床出厂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几何、位置、动态精度检测报告。
8.2 验收标准:
8.2.1 工作精度按机床出厂精度检验表。
8.2.2验收试件采用标准件。
8.3 验收程序:在买方处由卖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毕,检验合格及对系统功能演示认可后加工试件,同时进行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并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案),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生效。
9. 机床包装要求及运输方式:
9.1 包装箱应用新的坚固的木箱或铁皮箱,适于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陆运和整体吊装。
9.2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10. 交货地点:买方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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