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青山桥镇人民政府:青山桥镇环境卫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宁乡市青山桥镇人民政府:青山桥镇环境卫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范围:集镇范围内东起G234公路与流沙河交界处,西至恒胜环保建材公司,南起新派出所路口,北至S326公路石湾小桥路口所有老集镇门店农户房前屋后、公路、河道沿线、绿化带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路段名称

保洁

人员

工作内容

1

G234公路与流沙河交界处至石湾小桥

3人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2

红辉诊所至恒胜公司

3人

集镇所有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3

中和加油站至中小路口

3人

公路两边50m范围内第一排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4

中小路口至派出所至中国石化

3人

公路两边50m范围内第一排房前屋后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

5

集镇河道沿线50米范围内水体

1人

沿线两边50米水体漂泊垃圾打捞及清运

6

承包范围内牛皮癣、破旧横幅

1

清理承包范围内所有牛皮癣及破旧横幅

7

集镇主要道路(G234\\S326\\S328等公路合计约35公里)洒水降尘

2

负责道路路面洒水,一月一次,并定期清洗路基石,两月二次。

8

项目经理和压缩站管理

1人

每天负责压缩站垃圾压缩装车,清洗

合计

17人

二、相关标准

保洁人员要求:

(1)员工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交通法规培训”。

(2)树立“用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守信誉,优质高效地服务于招标人。

(3)员工要求统一着装,员工服装按招标人要求配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人员要求:人数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保洁员16人,作业司机3人。保洁员要求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宁乡市劳动部门规定的当年最低标准,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5)承包方不得任意将部分服务承包给其他人,否则承包公司责任自负。

三、质量标准

(1)主街、背街小巷、路旁绿池、绿化隔离带、街道树穴: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模、无烟蒂槟榔渣、无小广告、无卫生死角。 (2)垃圾收集及时,无堆积垃圾,垃圾桶按指定地点摆放。

(2)垃圾桶清掏及时,无满溢(超过垃圾桶容量的80%则视为满溢)和散落,周边地面洁净,箱体摆放规范。

(3)卫生保洁每天一大扫、二小扫。即每天早晨8点以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道路清扫:每天上午、下午再进行二次局部巡回清扫保洁,包括捡白色垃圾,烟蒂、槟榔渣、清除草坪杂物,确保房前屋后等环境中无暴露垃圾,无死角垃圾,“牛皮癣”及时清除。

(4)晒水降尘、清洗路基石:每星期洒水降尘不少于1次,每月定期冲洗不少于2次。承包范围内道路及集镇每周星期五(雨天顺延)洒水降尘1次。洒水时间为下午13:30-16:30(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集镇路基石清洗:每月1号和15号(雨天顺延)全面清洗1次。

四、作业要求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持文明作业,安全作业,礼貌服务,提高自身修养。

(3)上班必须着标识服,严禁穿高跟鞋、脱鞋及裙装作业,不得喝酒上班。

(4)必须按指定的网点倾倒垃圾,不准焚烧垃圾,确保垃圾及时送入收集地点。每天清扫三次,收集二次,不漏扫、不漏收,及时打扫收集场地

(5)确保服务范围内住户满意,无投诉。

三、技术规格

详见谈判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指定时间及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谈判文件

六、验收标准

按标准验收

七、其他要求

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及标准

①承包区域内集镇、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绿化带保洁等工作;

②考核内容按照《坝塘集镇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执行。

2、考核方式

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评定,年奖惩”的考核制度。

3、考核办法

①、考核实行扣款制,每次检查评比结果做好登记、拍照作为扣款依据,按处罚标准扣减相应承保金额。

②、日巡查

(1)凡督查清扫人员未在岗,每人每次处罚公司100元,清扫人员未着工作服,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2)工作不协调团结,出现扯皮、打架现象的处罚公司200元;

(3)责任区域内未及时清扫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垃圾,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元;

(4)刁难和谩骂督查人员,严重不服从的,发现一次,处罚公司200元;

(5)擅自离岗、串岗、坐岗的,上岗时翻检垃圾影响正常作业的,处罚公司100元;

(6)管理人员通信工具不畅而影响工作的,处罚公司100元。

(7)无特殊原因,垃圾压缩站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清扫不及时的现象每发现一例处罚公司500元。

③、月评定。

每个月5日左右(节假日顺延)组织村(社区)环卫专干和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对上个月工作进行测评计分,计分以85分作为合格分数线。得分在85分-90分之间给予500元奖励,得分在90分-95分之间给予奖励1000元,得分在95分-100分之间给予1500元奖励,得分在80分-85分之间给予处罚500元,得分在75分-80分之间给予处罚1000元,得分在70分-75分之间给予处罚1500元,连续两个月与或全年累计三个月低于70分,取消承包资格,处罚款项直接在承包经费中扣除,考核奖励款项由政府另外承担(不在承包经费范围内)。月评定计分标准见后附件三。

4、在长沙市、宁乡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检查中出现重大问题,每次分别处罚2000元,1000元。

5、在宁乡市人居委组织的全市人居环境月考核评比活动中,集镇考核记分排名在乡镇前三名的,分别给与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排名在后三名的,分别给与2000元、1000元、500元处罚。

6、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重大问题,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经核实后每次处罚1000元。

6、因临时性突击任务,在责任区域内不接受调度安排,每次罚500元,收到宁乡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承包方无正当理由说明情况,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2022年-2024年宁乡市青山桥环境卫生服务外包

质量考核计分表

序号

考评内容

得分情况

1

承包区卫生保洁质量(记40分)

2

公司和保洁员服从管理、调度,完成临时性工作情况(记30分)

3

承包区范围内住户满意度(记10分)

4

承包区保洁员在岗情况(记10分)

5

承包区有无焚烧垃圾现象(记10分)

总分

100

备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标签: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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