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坂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溪坂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德宁招字 [2014]第007号
开标时间:2014-11-28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第1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溪坂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工程三期已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安市溪坂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工程三期;
2.2 建设地点:福安市溪尾镇;
2.3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为*******元(含暂列金300000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8.1.咨询单位: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8.2.设计单位:福州市明川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2.8.3.代建单位: 无 ;
2.8.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过年审合格(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25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7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8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文件;
3.10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11月 6 日至2014 年11月 1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资料、施工图纸等)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 28 日下午14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安市溪尾镇人民政府
电 话: 139*****896
联 系 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后岗高科技开发区GJ-14号201室
邮编: 3521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谢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开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 06。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楼) ;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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