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关于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审批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石府函〔2022〕36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实现增城区农村薄弱学校的教育基础设施水平整体提升,促进增城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同意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碧江小学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乒乓球活动区,改造篮球场1个、180米环形塑胶跑道、运动场200米围墙、1500平方米人造草足球场等,升级改造学生活动区地面。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9万元、预备费17.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2年6月8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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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滩镇碧江小学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



标签: 综合整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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